浙江日报杭州2月27日讯 (记者 王瀛波) 省长吕祖善今天主持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审议稿)。2006年至2008年,全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新增城镇就业180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会议提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要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工作,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开发就业岗位,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加快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会议提出,今后一段时间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果,增强就业稳定性;认真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被征地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就业环境,全面推进城镇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加快就业法制建设,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安全生产、城市社区卫生、铁路建设等工作。
常务副省长章猛进,副省长盛昌黎、陈加元、茅临生、金德水,省政府秘书长冯顺桥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