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听了几位选手的演唱,听的时候,就好像××的酸酸乳那么的好喝,就像柯老师代言的龟苓膏这么的好吃,这么的有实力。”在“超女”全国总决赛比赛中,知名女艺人柯以敏在“超女”全国总决赛前后的一句“即兴发挥”,让人褒贬不一。
她所代言产品的公司——杭州致中和健康食品公司由此宣布解除双方合约,柯以敏及其公司随后以对方违反演出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赔近50万元,而致中和公司接着又提出反诉(详见早报去年9月17日A1版)。
昨天上午,这起由明星代言引发的官司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柯以敏本人没有出庭。其代理律师指出,当初签订的代言合约里没有一字提及“超女”,但在法庭辩论时,双方又几乎都围绕着“超女”进行。
致中和一方也由律师代理出庭。上午庭审结束后,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致中和:先解约再谈其他
“当初请柯以敏代言看中的是她在‘超女’中担任评委的人气和亲和力,但事情的发展让人出乎意料。”致中和公司昨日指出,柯以敏严重影响和违背了公司当初委托其进行产品宣传的意愿和目的,使得公司有必要考虑是否委托柯作为产品代言人进行宣传,并重申了解约的三大理由:
柯以敏在“超女”决赛的直播现场,以龟苓膏代言人的身份进行广告宣传,在公众媒体和互联网上造成不良影响,有损作为代言人形象,对致中和企业形象和商业秘密也造成一种影响,即使是一种形象宣传,也没有提及“致中和”品牌,无形中宣传了其他品牌,给企业带来竞争不利因素;
在“超女”总决赛最后几场关键场次,柯以敏居然退出担任评委,违反了双方签约时的本意,对产品宣传效果造成相当的负面影响;
柯以敏在包括“超女”直播现场等公共场合,使用假头发,不仅有损其个人形象,更加损害了其作为一名产品代言人的形象。
致中和在反诉中请求判令解除双方于去年7月8日签订的代言合约,并要求柯以敏及其经纪公司象征性赔偿人民币5000元。
“公司已经聘请了新的代言人,代言广告拍摄完后,目前相继在各地播出。”杭州致中和公司一方代理律师称,继续让柯以敏代言已不可能,解除合约才是双方协商赔偿问题的前提。律师特别强调,致中和公司与柯以敏签订的合约最相似于委托合同,致中和公司有权单方宣布解约。
柯以敏:继续履约是前提条件
“龟苓膏是一种健康产品,柯以敏代言该产品是件健康的事情,双方合作应以诚信为基础。”柯以敏一方的代理律师说完这话后,话锋又指向致中和公司,并指出是致中和公司违约在先,所提出的三条理由不过是为了掩盖恶意违约打出的幌子。
代理律师指出,柯以敏的言行并没有违反合约有关规定,至于网上的评论和戴假发等问题,作为一名艺人,个性多样化很正常,从目前情况来看,柯以敏继续担任很多娱乐节目的评委,充分说明此事并没有影响到她的人气。另外,柯以敏退出“超女”决赛是在致中和单方违约之后,当初双方签订代言合约时也只字没提到“超女”。只有在致中和公司财务上发生问题并且无力支付代言费的条件下,他们可以放弃索赔。
“继续履约是和解的前提条件,柯以敏做好了随时按约继续接拍代言广告(指致中和龟苓膏)的准备。”来自北京的两位代理律师说,在开庭前,他们同柯以敏及其经纪公司通过电话,同时提出了己方调解的条件和要求,但目前看来双方差距太大。
“这还只是‘拍摄期Ⅰ’的争议。”两位律师表示,如果致中和公司不继续履行和约,还将面临两三场官司。
律师透露:柯以敏今天将在网上谈论官司
昨晚,记者联系上回到北京的柯以敏代理律师之一的贾斌。贾斌表示,今天中午13时左右,柯以敏将在搜狐举行网上视频见面会,主要谈论与致中和代言纠纷和官司相关问题。
对此,致中和公司副总陆建中表示,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法院的最后判决。至于柯以敏网上见面会的事情,陆建中认为,柯以敏个人发表自己的观点无可非议,但如果涉及问题有损致中和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公司方面不排除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可能。
●相关新闻
难解“超女”情结汪涵代言“致中和”
昨天上午,致中和公司代理律师还特别提到,“超女”主持人之一的汪涵已于去年11月和该公司签约,担任公司系列产品的新代言人。
这一说法得到致中和公司副总陆建中的证实,陆建中说,当初选择龟苓膏产品代言人时,主要是考虑与“超女”有关的人员,汪涵也在计划之列,但由于龟苓膏主要是女性产品,因此一开始锁定的是柯以敏,但发生众多的不快之后,双方继续合作已经不可能,而市场千变万化,不能因为此事影响整个产品上市。
陆建中表示,最终让汪涵代言包括龟苓膏、罗汉果饮料、每日养生酒在内的系列产品,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目前相关广告已经在各地播出。陆建中认为,在与柯以敏的纠纷中,公司并没有违背合约和相关法律法规。
●新闻链接
明星代言纠纷多
-去年7月19日,某服装品牌在京举行黄圣依代言的新闻发布会,但由于“主角”未到场,该品牌公司宣布要撤掉黄圣依形象代言人的身份,并表示要向其追讨损失。
-去年7月底,蔡依林被判“一女二嫁”。“黑骑”服饰状告蔡依林加盟“高邦”服饰,蔡被要求索赔上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