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消费者协会发布2006年第3号消费警示:
2005年12月30日和2006年1月12日,在虞宅乡虞宅村和农民街,相继发生了两起因减压阀的接口断裂引起液化石油气烧伤夹珠工人事件。
根据对现场和其它情况的了解,发生这二起液化气烧伤夹珠工人事件的原因均为减压阀(又称调压器)连接煤气钢瓶的接口螺丝被煤气压力拉断,致使液化气喷出,引火后烧伤夹珠人员。经调查,发生这二起液化气烧伤人事件所使用的均为“三北”牌的减压阀,标有注册商标标记,有许可证号为:XK21-102-017,而且减压阀的售价都很低,虞某用的减压阀售价每只5元,许某用的减压阀售价每只6元,这些减压阀来源于义乌市场。
根据投诉情况,浦江县工商局对浦江县整个流通领域的减压阀进行抽检。2006年2月份,浦江县工商局送检24个批次的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到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检测结果显示,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合格率达17%,不合格率达83%。不合格项目包括关闭压力、出口压力、标志和包装三方面。为此浦江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减压阀用户:
一、消费者应到正规的商场和超市购买,购买知名度高、信誉度好、质量好的煤气减压阀;
二在购买时索要购物发票和合格证等有关凭证材料,防止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提供证据;
三、按照消防要求,规范操作,煤气钢瓶远离火炉,严禁将煤气钢瓶放在火炉上面或边上;
四、当发现减压阀存在质量问题时,及时向消协组织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