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一岁半孩子在幼儿园“破相”》报道后,昨天又接到一起幼儿园伤害案投诉。衢州开化某私人幼儿园的4岁男孩竟被一名5龄童用刀片割伤脸颊,因伤势严重转来杭州治疗。
幼儿园瞒报伤情
刚刚在浙医二院挂完盐水,4岁的衢州男孩小易眼泪汪汪。脸颊上,那道长6.8厘米、深2.8厘米的刀疤让人揪心。
几天前,由于小易的刀口红肿不退,还有皮肉外翻的危险,王燕和丈夫向工厂请了假,把孩子送来杭州医治。
“医生说伤口发炎了,至少要挂一星期的盐水……”说起孩子在幼儿园遭遇的不幸,王燕的眼睛就红了。
3月4日下午3点半多,王燕见到小易的脸用纱布包着,正在挂盐水,喉咙也哭哑了。可幼儿园老师骗她:“他下午玩耍时碰到桌角,不小心划伤了。”病历卡上写着“桌边上碰伤”。
小易所在的这家个体幼儿园,总共四五十个孩子、两名老师,每月学费100元。
可是,王燕发现孩子的外套上有多处破损明显是刀割的,身上的四层衣服都是血,连棉毛衫都被血浸透了。桌子碰伤怎么可能流这么多血呢?
伤人孩子已经退学
第二天,王燕带孩子去诊所。没想到,一拉开纱布,里面就流出血水来,肯定发炎了。护士说,当天孩子脸上缝了10多针,四五个大人拼命抓住一直哭喊的孩子手脚。
小易被送到县医院,诊断后进行了第二次手术,缝了26针。眼看着瞒不过去了,幼儿园老师这才说了实话,孩子的脸颊是被刀片割伤的。原来,当天小易班上一个5岁的男孩童童,从家里偷了爸爸的刮胡子刀片,两人打闹时,小易被误伤。
事发当日,童童的父母就给儿子办了退学手续,从此没露过面。而幼儿园方面表示,他们会承担一定责任,但仅仅是孩子的医疗费。
王燕说,她和丈夫文化水平都不高,对法律知识也是一知半解。眼下,两人已不知如何是好。
一走了之没那么简单
如何应对孩子在幼儿园遇到意外伤害,需要家长、幼儿园和社会共同关注。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朱民强律师认为,幼儿园“只赔偿医疗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法定鉴定该幼儿损伤程度达到毁容或致残的话,幼儿园还应赔偿精神抚慰金和残疾补偿金;如果该幼儿住院期间家长必须陪护,幼儿园还应以“护理费”的名义支付家长的误工费。
当然,幼儿园承担责任并不等同于幼儿园应该全额赔付,其与加害者家长赔偿的比例,可以协商确定或参考律师意见确定。至于加害者家长一走了之,受害者家长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