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精神,是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劳模精神,引领时代精神。为了进一步唱响“劳动光荣、工人伟大”主旋律,推进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弘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总工会决定今年“五一”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劳动伟大——浙江最具影响力劳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本次评选活动,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中宣开展本次评选活动,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中宣部[2005]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工人阶级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我省“五一”重要时段宣传的一个重点,政治性、导向性很强。各市、各产业(局)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评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各项组织工作,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效,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上下联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
1、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候选劳模推荐和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本次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候选劳模推荐工作直接关系到开展“劳动伟大——浙江最具影响力劳模评选活动”的质量和社会影响。各地和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候选劳模的审核、推荐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以及照片等,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做好候选劳模的推荐和有关材料准备工作。
2、上下联动,营造氛围,做好宣传工作。
开展“劳动伟大——浙江最具影响力劳模评选活动”,需要通过宣传与大众的广泛互动,使劳模精神宣传效应最大化和更具影响力。各市、各产业(局)须把本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列入阶段性重点宣传计划,协助新闻媒体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宣传工作:一是3月15日至4月15日的前期活动组织和候选劳模事迹宣传。各市主要媒体要与省级主要媒体同步,固定版面,统一发稿,深化宣传内容和方式,对候选劳模事迹逐一进行宣传;二是4月30日至5月上、中旬的评选结果和后期深度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应;三根据评选活动的阶段性安排,各市、各产业(局)要精心策划,通过各种手段,努力把本地本单位开展评选活动的过程,组织成为一个不断发动、学习劳模精神的过程,认识、感受劳模精神的过程,继承、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劳模的热潮。
3、广泛发动、积极做好社会公众投票工作。
社会公众的参与、关注程度,直接关系到本次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各市要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投票的基础上,在4月22日认真组织一次集中、公开的,有一定声势和影响的公众投票活动。具体的地点和采取的形式确定后,请于3月25日前报送省总工会宣教部。(电话、传真:0571-85113364,E-mail:xjb@zjgh.net)
三、分工协作,确保组织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和工会要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分工协作,确保组织工作落到实处。
1.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对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等做到有部署、有要求、有督促,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宣传工作。
2.工会组织要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五一”宣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专人负责,确保候选劳模推荐、宣传材料和组织公众投票等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