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12日讯 4月12日,省政府发布了《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总体预案是我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我省是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地理条件复杂,人口、财富聚集度高,人员流动频繁,一旦发生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将为数巨大,而且影响范围广。此次发布的总体预案既符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也适应浙江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特点,具有鲜明的浙江特色。
“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浙江’建设,这是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出发点。”省政府应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应急预案体系“全覆盖”
根据总体预案,我省将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络化、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使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据介绍,这一总体预案包括6个层次。
相对于国家的应急预案体系,我省的各级预案体系中增加了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根据总体预案,城镇社区和行政村等基层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将由县(市)政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
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实行备案制,是我省总体应急预案特色之一。据介绍,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重点单位名单将由县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另行确定,同时适应我省民营企业众多、经营状况多变的特点,将对之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总体预案还规定,较大规模的集会、节会、庆典、会展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谁主办,谁负责,将由主办单位制订,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
为了不断完善预案,总体预案还规定,省有关部门应该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预防为主未雨绸缪
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消患于未形,落实到应急行动上,就是总体预案中的一项基本要求:加强预测和预警。
“在总体预案中,把‘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作为运行机制的首要内容,可见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省应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总体预案中,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用红色(特别严重)、橙色(严重)、黄色(较重)和蓝色(一般)来表示。预警信息的主要内容应该具体、明确,要向公众讲清楚事件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在多种灾害中,发布预警信息十分重要,也有一定难度。如由于时间紧迫、地域复杂和人群分散,会造成通知上的困难。2004年,我省在抵御“云娜”等台风袭击过程中,多种预警信息发布方式的交替使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