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社会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轿车坠河夫妻遇难》续:别克车主停职接受调查

www.zjol.com.cn  2006年04月29日 07:08:2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就在包秀楚为失去好友而悲痛万分时,他却得到一个更令人震惊的消息。发生事故的第二天清晨,乐清交警在对留在现场的别克车进行调查时,发现车的主人是乐清市交警大队一名职工。“出事后,作为一个在交警队工作的人,他为什么马上离开现场?”包秀楚问。

  4月22日晚发生在乐清柳市镇的这起交通事故(本报昨天做过报道),由于别克车主身份特殊,乐清公安局纪委已责令别克车主停职接受调查。昨天下午,乐清市纪委再次为此事召开会议,但会议具体内容,警方没向记者透露。

  别克车主指向交警队工作人员

  昨天下午,参与营救屠建萍及其丈夫的好友包秀楚,对记者回忆说:“当晚出事后,别克车还是留在原地。次日早上约七八点钟,民警查过车牌号后,忽然说,这车是交警队一个职工的。”

  矛头所指的别克车驾驶员,是乐清交警大队综合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卢鹏骊。昨天,记者通过资料查询获悉,卢鹏骊并非正式民警。

  警方纪委对当事人作停职调查

  乐清市公安局有关人员表示,由于当事人之一系交警内部员工,事发后,该局党委非常重视。根据死难者家属投诉和要求,乐清市公安局纪委立即对卢鹏骊作出停职调查的处理。事故责任认定移交给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到昨天,案件经过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昨天下午,乐清市纪委再次为此事召开会议,但会议具体内容,警方没向记者透露。

  他当时为何没有留在现场

  乐清公安局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据他所了解到当时的情况,4月22日晚11点30分左右,卢鹏骊驾车载着妻子和朋友,在原104国道与柳市环城东路交叉处左拐,此时,一辆帕萨特轿车直行而来,两车发生剧烈碰撞,卢鹏骊驾驶的别克车撞得原地调头。巨大的撞击使车内的两个安全气囊打开,开车的卢鹏骊额头被撞破。

  当卢鹏骊和妻子、朋友走出车后,却“没看到另一辆车”,以为是别人逃掉。而此时因为卢鹏骊额头的伤,几个人就先前往医院救治,把车子留在原地。直到第二天清晨7时30分,卢鹏骊给交警事故处理中心打电话,称自己是肇事司机之一。

  双方都被做了酒精测试

  交警部门的现场勘查表明,帕萨特滑出28米后掉进水沟。警方人员说,在28米的距离里,没看到明显的刹车痕迹。

  同时,警方调查人员称,事后对双方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卢鹏骊和帕萨特驾驶员叶某的体内,都发现了酒精成分,但是,“双方血液里的酒精含量,都是微量,并没有超标。”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胡轶笛  编辑: 朱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