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时停车一个小时,就被收了1700元“停车费”!昨天,说起在舟山被索要天价“停车费”的经历,宁波游客翁女士连连摇头,她懊恼地说,“这还是‘砍价’砍下来的,原本要一万元。”
是何方“宝地”,要收如此高的“买路钱”?昨天,翁女士讲述了“五一”长假遇到的麻烦事。
临时停车车子不见了
5日上午9时,翁女士一行7人开车到舟山游玩,到了沈家门后,景区的停车场都满了。当地交警就让他们停在附近的大排档夜市,并告诉他们下午4点之前回来取车。
停完车,翁女士就带着朋友坐船去普陀山游玩,由于当天风浪很大,回来时普陀至沈家门航线已经停航,翁女士一行只好坐船先到朱家尖,再乘出租车辗转至沈家门,此时已经是下午5点多钟。
没想到,翁女士来到停车的地方,已成了夜排档,来回找了很多遍也没有发现汽车的影子。翁女士询问了附近的几个居民,有人告诉她,这里下午5时以后是不能停车的,如果她的车子在夜排档里面,那她就要交钱了。还有人说,如果她的车子被交警拖走了,那算她运气好。
摊主狮子开口要价一万
下午5时20分左右,顺着当地人的指引,翁女士终于在夜排档32号与33号之间找到了自己的汽车。车子被桌椅围在中间,四周也立着十多厘米高的木地板,根本开不了车。
翁女士对32号夜排档的摊主说,希望能把桌椅和木地板搬开一下,让她把车子开出来。可摊主却表示,车子超时停车,占了他们的店面,影响了生意,要赔钱。
不得已,翁女士和摊主商量,能否在他这里吃饭,多收她一些钱,让她把车开走。可令人气愤的是,摊主狮子大开口:想开走车,得交5000元钱。这时,33号夜排档的摊主也闻声赶来,也索要5000元,不然不让翁女士开车。
无奈出了1700元“买路钱”
对于两个摊主漫天要价的行为,翁女士十分气愤,她叫来了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拨打110叫来了民警。
没想到,面对民警和市场管理人员,两个摊主态度更加强硬,称“不交钱不行,你们也知道的”。
直到晚上9时,经民警以及市场管理人员与两个摊主协商后,翁女士无奈地分别赔偿了1100元和600元才拿回车。
对此,普陀区公安分局沈中派出所一位姓吴的警官称,这些开夜排档的摊主一直都很霸道,谁的账都不买。对于这件事情,当地警方也没办法处理。他说,翁女士也有责任,不应该在此处超时停车,占了夜排档的位置。至于交1700元是否合理,他只是说,这些夜排档是每年35万元承包的,按照这样算起来,一个小时也要损失1000多元。
经常有外地游客被敲竹杠
据当地人介绍,像翁女士这样,因为车子停在大排档摊位上而被索赔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起了,有人告诉翁女士,她赔得还算少的,要是外省人,肯定不下万元。
对于翁女士的经历,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的李春旭律师表示同情,他介绍,在这个事情上,交警、夜排档摊主和翁女士都有一定的责任,仅仅是翁女士承担全部责任是不合理的,夜排档摊主也不能在仅仅营业20分钟之后就向翁女士索要高额的赔款,赔款应该与夜排档相应时段的营业额以及责任分配情况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