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部署开展“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奖”和“浙江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评选工作。
“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奖”和“浙江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每3年评选一次。今年是首次评选,将评选“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奖”不超过10名,“浙江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50个。除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外,各类人才、用人单位都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对评选产生的“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奖”人选和“浙江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省委、省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奖者每人将获50万元重奖,据悉,这在全国省市的人才奖励中是最高的。
此次评选活动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并成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10个部门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评选推荐工作已于日前启动,评选进展情况将及时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和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