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责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目前,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作出拟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于20日凌晨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这家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造成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收回其《药品G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亮菌甲素注射液等五种假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为此,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作出了拟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决定,同时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向齐二药发出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