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方案正在紧张敲定中-事故多的司机肯定多掏钱
除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等少数几项情况外,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与免赔额。
费率与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挂钩,“奖优罚劣”地浮动。
最近,保监会连续两日在京召开了由相关部委、专家学者及消费者代表参加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征求意见会。
保监会向与会代表通报了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颁布以来,“交强险”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并就“交强险”责任限额、基础费率测算及与交通违章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等焦点问题听取了各方意见。
3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条例》,并定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两个月来形成几套定价方案
《条例》规定了保监会8项事权,主要包括:核准经营资格;审批条款费率;核查经营情况;与公安部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监制保险标志;制定责任限额;配合财政部制定救助基金办法;违规处罚。
《条例》颁布两个月以来,保监会组织全行业力量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行业协会牵头抽调各中资公司精算骨干组成了专门的项目组,以市场上主要公司2001-2003年的经营数据为基础对费率进行测算,形成了几套定价方案。
保监会要求全行业从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既考虑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又兼顾国情及社会承受能力,将“交强险”制度建设成造福人民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