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8日上午6:50左右,在长西线(余杭区长乐至临安锦城西墅街)临安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临安市货物运输配载有限公司一辆车牌号码为浙AB2513的货车运载货物从余杭区长乐由北向南开往临安锦城,途经长西线22Km+200m处,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两辆机动三轮车、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四辆车均翻入落差约3.5米的路边农田,事故造成三轮车司乘人员7人死亡,3人受伤。
经公安部门调查,大货车驾驶员刘家平从5月6日上午至5月8日事故发生,总睡眠时间仅三四个小时,对事故发生前道路的其他车辆情况无觉察,属过度疲劳驾驶;遇相对方向来车交会时,驶入道路左侧,违反了道路右侧通行的原则;其驾驶的车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因此,刘家平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孙奇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三轮农用运输车,且违法装载2人上路行驶;杨尔亚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三轮摩托车,且违法装载7人上路行驶。因此,孙奇、杨尔亚两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刘某严重超载、疲劳驾驶,且其驾驶的车辆不符合车辆技术要求,其行为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与两辆三轮车相撞后造成了7名被害人死亡,3名被害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且其在事故中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故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5月17日,肇事司机刘某已被临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另两名司机中,杨尔亚已死亡,其损害赔偿问题将另作处理。在事故中严重受伤的孙奇和此次事故的另外2名受伤人员均已脱离生命危险,在医院进一步接受治疗。
在事故善后事宜处理小组的协调下,到位赔偿费和医疗费125万元。5月11日,除杨尔亚外的6名死亡人员火化,经济赔偿问题也与其家属达成一致,共赔付丧葬费、经济赔偿费85.12万元;5月18日,负次要责任的司机杨尔亚遗体火化;至目前,已支付伤者医疗费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