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8日消息 (记者 杨晓燕) “文明行路,乍看是一件小事,其实意义很重大!我们省现在提出‘法治浙江’的目标,就要从遵守这小小的交通规则做起。”陆剑锋——浙江省法学会秘书长、浙江省法律专家咨询委员、《浙江法学》杂志主编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对杭州近期来进行的“文明行路”活动做出如是评价。
行人乱闯红灯折射公民“规则”意识缺失
采访时,陆剑锋给记者举了个报纸上的有趣例子:在德国,学生们为测试公民守法意识,把科隆大教堂旁边的两个电话亭各贴上了“男”、“女”的标志,结果观察发现打电话的人自觉地按性别分别在两个电话亭前排起队伍。“尽管这是个颇为荒诞的测验,但也从侧面说明了当地人对规则的遵守意识很强。”陆剑锋说。
“行人乱闯红灯,表面上是个行为习惯,实际上是种违法行为,在深层次上更反映法律层面的四个问题。”陆剑锋表示。第一,反映了我们国民教育的成效不足;第二,说明公民道德水平、综合素质仍停留在一定阶段;第三,乱闯红灯也体现了公民规则意识上的缺失,在这点上与刚才的例子恰巧是个对比,不仅是乱闯红灯,如乱停汽车乱停、乱吐痰等,都说明了一个地区的文明进步所达阶段;第四,有关部门在制度安排上的可操作性以及执法力度仍然有所欠缺。
让文明行路指数成为杭州人守法状态“晴雨表”
从一个乱闯红灯的现象,就带出了这么多深层问题,我们应该如何改善呢?陆剑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首要的是广泛宣传,通过舆论的影响,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其次,还要完善相关制度,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并加大执法力度。”而杭州现在正在进行的“文明行路”指数活动,正巧符合了他首先提高守法意识的看法。“通过这一举措,告诉大家马路上的守法状况,让这个指数成为杭州人守法状态的一个‘晴雨表’,从而推动大家遵纪守法,是个很好的举措。”他说。
日前,浙江省近做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陆剑锋认为,“法治浙江”的切入点就是法治文化氛围的营造和法治理念的灌输,通过这些来改变人民的行为习惯、价值判断。而浙江想要在法治建设在“走在前列”,首先必须在公共场所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环境,“文明行路”正是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