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降价无法撼动医院药价
虽然同样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在医院售出的价格要比平价药店高出10%—50%左右,但这似乎并没有影响该种药品在医院的销售情况。
某省级医院药房的一位医务工作者告诉记者:对照平价药房的药价,医院是有一些尴尬,说一点影响没有也不现实,但医院并不特别担心,因为药店不一定能配齐医保用药,一些病人为保险和方便起见,还是愿意按医生开出的药方在医院购药,住院病人的用药也被医院所垄断。
作为业内人士,该医生坦言,药价虚高不能怪医院,从根本上来说是体制的问题。该医生向记者倒起了苦水:医院的医疗技术性劳务收入与药品收入各占一半。其中劳务性技术收入如护理费、挂号费等是亏本的,而药品的价格却可按照现行政策顺加作价。如国家规定医院药品价格顺加幅度在8%—15%之间的话,医院普遍“就高不就低”。但是在药店——尤其是在平价药店,经营者在保本经营的前提下,对于顺加的批零差价,往往“就低不就高”,以求薄利多销。这就是医院与平价药店药价的差距所在。
据了解,目前医院仍是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占有整个药品销售市场80%左右的份额,药店主要还是以经营非处方药为主。平价药店的出现和发展,在平抑目前虚高药价方面还不足以起到影响全局的作用,对改变现今医药流通体制的作用也还没有充分显示。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贺一祺
编辑:
沈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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