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寄售行竟放高利贷 汽车租赁成为受害重灾区
www.zjol.com.cn
2006年06月21日 15:26:1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寄售行不应从事典当业务
针对寄售行这种暗度陈仓的行为,浦江工商局企业注册监管科的负责人说,寄售业务是指民间委托代售的中介行为,寄售的商品仅限于日常生活资料,售出后,寄售商扣除佣金和其他费用后,将货款交付给寄售人,这是商贸范畴的一种中介行为。寄售行不得从事典当业务,更不得进行融资业务,否则就属于无证经营,我们一旦查实将予以取缔。
杭州力平法律服务所的律师陈华生则分析说,典当行管理办法严格规定了典当的程序,这些寄售行所从事的业务并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典当业务,根据这些寄售行所收取的高于银行同期利息20至40倍的利息来看,它实质上属于用汽车作抵押违法发放高利贷。
他还说,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国家不予保护。
汽车租赁业成“倒霉蛋”
记者在浙江省汽车租赁协会了解到,汽车租赁行业已成为地下高利贷的重灾区。
据该协会统计,2005年一年全省共有两千多辆车被非法寄售、非法典当,作案的基本上都是赌徒,也有少数的吸毒者,目的是抵押借贷高利贷。浙江省受灾最为严重的区域有杭州、金华、温州、台州、丽水、宁波等地。
寄售行给销赃开方便之门
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官分析说,民间高利借贷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诸多恶果:一是对社会上的各类非法活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地方已是哪里有聚赌,哪里就有高利贷,为赌徒们提供“及时雨”;二是严重地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和租赁市场的秩序。一方面高利借贷逃避了正常的金融监管,另一方面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惜损害租赁业等其他行业的从业者的利益,扰乱这些行业的正常秩序;三是高利贷发放者为追讨债务不惜动用非法手段,各类治安案件日渐增多。据检察机关统计,由于追讨高利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占受理的全部非法拘禁案件数的71%。此外,这种披着寄售行伪装的高利贷发放还给销赃打开了方便之门。
来源:
中国普法网
作者:
余东明、谢台选
编辑:
朱小燕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