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我省出台全国法院系统第一个礼仪规范

www.zjol.com.cn  2006年06月24日 08:12:1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杭州6月23日讯 我省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必须遵守司法礼仪。今天,省高院公布了《法官司法礼仪规范》,从法官职业形象、接访接诉、开庭审理、执行工作、业外活动等五方面对法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据了解,这是全国法院系统的第一个礼仪规范。

  “有些案例虽然从审判的实体、程序方面来看,是公正的。但往往由于承办法官不注意自身言行举止,使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 《礼仪规范》将能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说。

  《礼仪规范》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法官审判中的一些规则。比如,法官开庭审理必须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给双方当事人“话语权”,法官也要“一碗水端平”:庭审时,对双方当事人陈述及辩论时间,法官要公平合理地分配,法官不能随意制止、打断诉讼参与人的发言,也不能对一方当事人的陈述不加时间限制,却限制另一方的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诉讼能力相当,法官不得给予一方当事人过多的指导;举证期限的确定,也要公平合理。

  据介绍,如果法官违反司法礼仪造成后果较重,可能被调离工作岗位。

  《礼仪规范》已引起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省人大代表周为认为,法律工作者的行为代表着司法机关的形象,体现着司法活动的权威性,看似细节,实则关系着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黄宏 张兴平 张国亭  编辑: 傅歆

相关稿件
·全国首部司法礼仪电教片首映 2006-06-23
·全国首部《法官司法礼仪规范》电教片在杭州首映 2006-06-23
·杭州市对30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礼仪培训 2006-06-12
·尊奉汉风行礼相见 杭州的年轻人崇尚汉代礼仪 2006-05-17
·尽好地主之谊 文明礼仪莫忘 2006-04-23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