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联华超市原VIP消费卡的发放违反有关规定,在换卡之时,强行要求非会员持卡人支付10元才能换卡,否则VIP消费卡作废,此举引起诸多消费者的不满。
昨天上午,杭州市政府出面,召集了工商局、物价局、贸易局、发改委、法制办等相关部门,专门对此事进行专题研究。
换卡收费违反法律法规
记者了解到,与会的各部门负责人仔细分析了世纪联华超市的换卡行为,最终一致表示,世纪联华超市的换卡操作方式存在不妥。
换卡是因企业行为造成而非消费者,况且当初在发卡时,企业并未事先告知消费者换卡事项却突然强制施行,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应当予以立即制止。
会后,杭州市工商局、杭州市消费者协会、杭州市物价局联合向杭州联华华商集团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指出,持有VIP卡的消费者调换电子会员消费卡时,超市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此前在将VIP卡调换成电子会员卡时已经收取的费用,应以适当的方式退还给消费者。
换卡方案已确定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的来经理告诉记者,昨天下午,他们拿到整改通知书后已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如何执行免费换卡的操作方法与流程。
来经理说,整改方案已确定。从6月24日起,在集团下属各大卖场实行免费换卡。对于已支付10元换卡的消费者,包括原以会员卡掉换会员电子消费卡的消费者,实行退款。为方便消费者退款,他们会在7月10日前,在这些会员电子消费卡内充值10元。对持有会员消费卡的顾客,依然能享受会员所拥有的会员价、会员积分、充值及其他会员信息服务的功能。
同时,来经理表示,对于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他们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