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向来是美容消费高峰,昨日工商部门一项调查显示,甬城美容业鱼龙混杂,其中虚假广告、超范围经营和产品质量是三大主要问题。
伎俩一:虚假广告夸大美容效果
“三天彻底祛斑”、“七天美白换肤”、“一针丰乳”、“开刀不留疤痕”……类似的夸大概念炒作在美容业屡见不鲜,受虚假广告误导的爱美之士亦不在少数,因虚假广告而引发的美容投诉最为集中。如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干细胞美容”广告声称:“一日快速神瘦,安全专业,一针见效,一次能减4公斤至15公斤不等”,引得爱美女性趋之若鹜;然而不久前,中央电视台“每月质检报告”披露了用所谓的干细胞针剂为消费者注射瘦身的骗局后,许多消费者如梦初醒,发觉上当。
另外有些医疗美容广告虽经过了工商部门批准,但实际广告时内容被篡改;还有些医疗美容机构发布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广告,这些广告成为诱导消费者的主因。
伎俩二:不具备医疗美容资质超范围经营
工商部门在美容业专项整治中发现,有些美容院的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是美容服务,而其店门内外却堂而皇之悬挂着包括瘦脸、丰胸、除疤、纹眉等的宣传广告。如在镇海俞范村的某店门口玻璃上贴着纹眉的宣传画,从宣传的内容看,该店纹眉技术与医疗美容院不相上下。但当执法人员问及该店内消费者是否明白“医疗美容”时,仅有3人知道纹眉属于医疗美容范畴,普通美容院不能经营此项业务。
我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要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运用药物、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的医疗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属于医疗美容的范畴,包括隆乳术、重睑术、隆鼻术、面部除皱术、吸脂术、牙齿漂白术、瓷贴面技术、皮肤磨削术、药物加压治疗、针灸美容等。实际上,普通美容院的经营范围只是生活美容范畴,即皮肤护理、修眉、足浴等项目。医疗美容项目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主诊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等多项条件。
伎俩三:美容产品以次充好
美容院内出售的化妆品质量让人大跌眼镜,即使是一些正规美容院,也有不少“名牌”化妆品来自批发市场。美容院的不规范经营主要表现在推销产品方面:一些美容院不断地向消费者推销各种所谓“效果显著”的美容产品,但往往出售的化妆品价格严重失真,或高价出售质量低劣的产品,令消费者上当后后悔不迭;有些美容院在为消费者提供美容服务时,宣传使用的产品和实际使用的产品不一致,存在严重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还有些美容院以义务或免费服务试用化妆品美容为诱饵,高价收取材料费,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工商部门在对美容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很多不合格的化妆品,包括脱毛剂、祛头皮屑、护肤、防晒、皮肤增白等产品,主要存在货源、价格和卫生质量三大问题。检查同时发现,大部分美容院使用的化妆品存在批准文号不合格、有效期标识不合格、夸大宣传、无中文标识、卫生许可证号不合格、未标注生产单位以及超过使用期等问题。
据了解,针对调查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工商部门将严格监管,净化美容广告,以免虚假广告误人;加强美容企业经营范围的监管和专项整治,一旦发现美容院超范围经营,轻者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重者吊销营业执照;严厉打击劣质假冒化妆品,与卫生、质监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