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下基层当村官去!”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对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选拔方式、日常管理、待遇保障、成长发展等各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优惠措施,我省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将首批受惠。
总体目标
5年后,一村至少一个大学生村官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11个市的57个县(市、区)已开展引导和鼓励大学生下基层工作,通过公开招聘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共有1175人,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在基层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省有近35000个建制村,3200多个城市社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吴顺江介绍,我省计划通过5年时间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区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招聘对象
大专以上毕业生
今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和就近、就地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的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具体对象、条件和方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欠发达地区、边远山区海岛等条件相对艰苦的地区,对本地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可视情简化招聘程序,积极鼓励和吸引他们回家乡工作。招聘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至9月份进行。
工作岗位
村支书助理、社区书记助理等
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一般应考虑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他工作岗位。
管理方式
劳动合同3年一签
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各市统一。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3年一签。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应迁转至所在村和社区。
各地将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每年由县(市、区)人事部门组织乡镇(街道)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其工作表现,分别确定为优秀、称职或不称职。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按照合同规定将被解聘。
收入指数
不低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聘用期间,大专生的年总体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本科生以上年总体收入应略高于这一水平。具体薪酬标准,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试用期间的薪酬,由各地另行确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有关部门还要落实各类社会保障,按当地企业同类人员标准办理各类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