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获悉,因为“白骨”案才案发的慈溪“水箱藏尸”案(中国宁波网曾报道)已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宁波市中院认为,徐某因为结婚聘礼一事与女友陈某发生纠纷后,故意杀死陈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徐某论罪该处极刑,但鉴于此案因婚姻有关的纠纷引起,陈某有一定过错,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其尚不属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罪犯,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此案审理过程中,陈某的父母和儿子还向徐某提出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索赔22万余元。6月29日,中院在作出刑事判决的同时,也作出了附带民事判决,判决徐某赔偿陈某父母和儿子赔偿金和已花去的丧葬费、以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共计2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