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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法官一路好走 人民永远记得你

追授魏剑明“浙江省模范法官”和“丽水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大会在丽水召开
www.zjol.com.cn  2006年07月04日 17:27: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7月4日丽水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春阳 兴平)    7月4日上午,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和丽水市委在丽水召开追授魏剑明同志“浙江省模范法官”和“丽水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大会。

  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光宝宣读了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的批示,省高院院长应勇、丽水市委书记楼阳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丽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领导和魏剑明同志家属参加了会议。

  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在批示中指出,魏剑明同志是我省政法系统涌现出来的又一先进典型,他长期从事人民司法工作,兢兢业业,呕心沥血,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感人华章,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夏宝龙要求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要以魏剑明同志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加强修养、提高素质,真正成为政法队伍的“领头雁”。全省政法干警要认真学习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立足本职、无私奉献,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把开展向魏剑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其他先进典型紧密结合起来,建设过硬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流的政法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省高院应勇院长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深入开展向魏剑明同志学习的活动,以他为榜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记宗旨,服务人民,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不辱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努力成为落实“三项承诺”的积极行动者和忠实实践者,永远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和忠于法律的忠诚卫士。市委书记楼阳生在会上指出,魏剑明同志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一生,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鲜明反映了党的政法干部忠诚事业、无私奉献的高风亮节,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地开展向魏剑明同志学习的活动,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努力为丽水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还宣读了追授魏剑明同志“浙江省模范法官”称号的决定,省委政法委、丽水市分别宣读了向魏剑明同志学习的决定,并为魏剑明同志的妻子颁发了荣誉证书。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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