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上下班遇车祸算工伤 事业单位要为职工安全买单

www.zjol.com.cn  2006年07月05日 09:13:2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上下班途中,如果被机动车撞了,理所当然认为是工伤。但如果恰巧你是事业单位的员工,情况就不是这么简单了。算不算工伤?几级工伤?享受什么待遇?钱由谁出?浙江省一直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

  现在,这种无法可依的状况要结束了。昨天下午,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对外发布,浙江要在所有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启动实施工伤保险,事业单位必须为自己全部在职职工的安全买单。全省100万事业单位职工将从中受益。

  “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事业单位工伤职工反映的问题越来越集中,发生工伤后没人管、确定工伤没标准、单位补偿没依据,职工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黄亚萍在谈到政策制定的初衷时,语气迫切地说。

  面对各种职业伤害和工伤,相当一批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无力承担。因为单位规模有大有小,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有强有弱。劳动部门测算,发生工伤的概率约100人中有1个。

  到今年5月,浙江有494万余人参加了工伤保险,其中绝大多数是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员工占很少一部分,约有13万人左右。

  高校医院科研单位都要参保

  要求参保的事业单位包括高校、医院、科研机构、新闻单位,各种协会、学会、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但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这类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的办法还在研究中,将执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

  其中,在杭中央部属、省属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省本级的工伤保险;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中央部属、省属用人单位和外省驻浙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的工伤保险。

  在杭中央部属、省属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1] [2] 下一页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徐芳  编辑: 朱小燕

相关稿件

[7月5日·一天精彩]160万元买来的竟是“死股”

·我省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2006-07-05
·我省出台有关规定:工伤保险费按工资总额0.2%缴 2006-07-04
·浙江出台新规:事业单位须参加工伤保险 2006-07-03
·农民工工伤 借用老板的医疗保险不“保险” 2006-06-27
·省直相关部门为你解答——遭遇工伤,职工权益知多少 2006-06-18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