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要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二00六年第一次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上如是说。
刚刚过去的二00五,着实让这位履新不足一年的新局长很“上火”。尽管国家下发了针对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尽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尽管强化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加大了煤矿事故查处力度,但安全事故依然频仍,并呈现出“三多一怪”的特征。
所谓“三多”,是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多;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多;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多。这三类事故分别有二千五百三十九起、一百三十四起和十七起;死亡人数总计九千六百九十人、三千零四十九人和一千二百人。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在二00五年密集出现。一年间,共发生了辽宁阜新“二.一四”瓦斯爆炸事故、广东兴宁“八.七”透水事故、黑龙江七台河“十一.二七”爆炸事故和河北唐山“十二.七”爆炸事故四起,是建国以来此类事故最为密集的一年。
所谓“一怪”,是指事故类型多样,很多事故在以往发生的概率都很小,有的甚至是闻所未闻。如四川省成都市一在建隧道发生瓦斯爆炸、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黑龙江巴彦淖尔市运通公司一客车掉入深冰沟等,都是以往极为罕见的事故类型。
有人说,中国已经进入了新一轮的“安全事故高发期”,并认为这一“高发期”的来临具有历史必然性。言下之意,“天灾使然”的意味相当浓厚。
但仔细分析,人们发现将事故多发的根本原因归结为“人祸”似乎更具说服力。安全措施无法真正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管理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问题严重,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一些地方采矿秩序混乱,安全执法不到位等都是安全生产领域的“硬伤”。
而经济增长方式粗放,部分行业产品需求过旺,煤电油运绷得过紧;行业管理弱化;安全欠账较多;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而教育培训滞后以及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又大大增加了安全工作的压力。
展望二00六,李毅中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
虽然目前国家已经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运行环境进一步改善,煤矿“两个攻坚战”的深入开展和其他行业领域重点整治的启动,将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有力的推动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安全问题的确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要彻底改变“三多一怪”的事故态势,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的事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