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3日消息(通讯员 陈靖 徐佳)如果你的手机老是收到垃圾短信,干扰到你的日常生活,但是又无从制止的。从下个月起,你可以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向警方提供线索,来惩治这些发短信的不良分子。
今天下午,杭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向杭城百姓解读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同时废止。
罚款最高上限3000元
与《条例》相比,《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了处罚力度,细化了处罚种类,规范了处罚程序。其中,对绝大多数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从原先的最高不超过200远,提高到500元以下、1000元以下、2000元以下或者3000元以下等几个档次。
发送垃圾短信等违法行为纳入新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总量比《条例》中的增加了2倍,从原来的73种增加到238种。新加的行为包括破坏选举制度的行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发送不良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非法搜查身体的行为以及威胁、诱骗、利用他人乞讨或者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等。其中对发送不良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为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更加全面保障人权
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首次创设了行政拘留不执行制度。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等四种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违法行为人,不投送拘留所执行。其中未成年人包括两种,一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并且是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未成年人。并且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由选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行政诉讼。
从2月下旬开始,有关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咨询活动将全面开展。届时,有兴趣的市民可以了解到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