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捡到归谁? 为一只野鸡两车对峙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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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7月14日 11:32:1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了争一只被撞死的野鸡,两名车主竟然不顾交通安全,把车停在高速公路中间吵起架来。昨天下午,金丽温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这么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我撞的野鸡被他捡走了
昨天下午5点多,金华高速交警二大队的民警接到报警,称金丽温高速公路岭下朱路段有两辆汽车停在路中间,两名车主正在争吵。
当值班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后却发现,两名车主争吵根本不是为了交通事故,他们的焦点在于一只被撞的野鸡!
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一辆永康牌照小轿车在岭下朱附近撞上一只野鸡,因为当时车速很快,驾驶员没看清所撞何物,于是在稍前的路段将车停了下来,下车查看。这时,一辆湖北牌照的大货车在被撞物体旁边停了下来,驾驶员跳下车麻利地把东西给捡走了。
“明明是我撞到的东西,怎么能这样被人不吭一声地捡走?”小轿车驾驶员一个箭步冲上去,将正准备离开的大货车拦了下来。这时,他才看清楚,自己撞的那个东西是只一公斤多重的野鸡。
为野鸡两人吵了半小时
只见那只野鸡膘肥体壮,还长着五颜六色的漂亮羽毛,小车司机心理不平衡了,提出要对方归还野鸡,理由是“这鸡是我撞的!”
没想到,这个要求遭到大货车司机的断然拒绝。他的理由是“你说是你撞的,就是你撞的啊?反正我没看见。谁先捡到就归谁。”
就这样,两名司机为了一只野鸡而吵得不可开交,自然而然,两辆车也受到拖累,停在路上迟迟不动身。过往车辆纷纷放慢速度,缓缓绕过,看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的司机个个摇头叹气而去。
直到交警赶到,这场长达半个多小时的争吵仍在继续。为了保证安全,赶来的民警首先组织人员封闭了主车道,然后对双方当事人随意在高速公路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最后,交警部门认为,小车司机因为不清楚被撞何物将车停下查看,情由可原,但是,大车司机却不应该为了这么一点小小的利益而不顾安全,停在高速公路中间。最后,按照相关的处罚条例,大车司机被交警部门罚款200元。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黄珂 洪磊 胡丹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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