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苑变废墟居民叹息
每天清晨,贾大妈都要和老邻居们一起爬上伍公山,在那里有一块属于他们的健身苑。绿荫下,老人们边锻炼边聊天,很是惬意。可突然有一天,健身苑消失了。
“那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上山,那里的上肢牵引机对治疗肩周炎很有用的。可刚到半山腰,就有很多居民垂头丧气下山来,说健身苑被拆了,都成废墟了。”贾大妈很伤心。这个健身苑是2004年建立的,拥有40多件健身器材,在最短的时间成为了附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最爱。
与贾大妈一样,吴大伯、刘奶奶,还有在小学读书的小军,都很喜欢这个健身苑,就连外地游客上山看到这些健身器都要玩上一会。“好好的健身器材,说拆就拆,让我们这些老骨头以后去哪里找这么好的环境锻炼啊!”76岁的孙大伯直叹息。
十万元健身器材报废了
昨天下午,清波街道文化站的王女士提到这个健身苑就很心痛:“几乎还是全新的,当初投资了十万元哪!”
在吴山东岳庙一角,记者看到了这些被拆除的健身器材,横七竖八地躺在空地上。“我怕会生锈,每天都要上来两三次给它们加油保养,希望它们以后还能再用。”街道负责管理健身器材的孟大伯对这些器材保护有加。尽管如此,近一个月的闲置,雨淋日晒,这些器材还是变得十分陈旧。
最让孟大伯伤心的是,由于工地拆除不当,4台上肢牵引机、3台漫步机、两台骑马机、一台蹬腿机和几座双杠单杠都已经报废。“好多器材整个上城区只有这里才有,现在都被截断了。”
好好的健身苑为什么突然拆除?王女士无奈地说,健身苑所在地正好在伍公山整治范围,本来拆迁指挥部的负责人与街道有过口头约定,同意先拆除器材,将来在山上另择空地重建,可后来他们什么都不同意了。
“我们好不容易在原址附近找到一块适合健身苑的地方(见右上图),现在却没办法了。”让王女士心痛的是,这么多健身器材最后可能只有当废铁处理。“每天都有居民跑来问我什么时候重装健身器材,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杭州市体育局不赞同拆除
吴山景区管理处园文科的张科长表示:“我们也帮忙在山上找过,可实在没有适合的地方。街道看中的那块地方,本身就有很多居民要在那里跳舞、练太极的,放上健身器材反而不方便。再说,与周围景点也很不协调。”张科长说,在通过审核的设计方案上,是没有健身器材这一块的,而且伍公山上需要健身器材的居民已经全部搬光,在山上重新建健身苑估计是不可能了。
但是,2004年9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性质。因城市规划确需拆除的,应当先行择地新建补偿,并不得低于原有规模和标准;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损失。
杭州市体育局副局长刘登国对伍公山健身苑被拆除深表可惜。“按规定,在拆除前必须先到区体育局审批,再到市体育局备案。谁拆除,就要让谁先建立一个同等规模的健身苑,怎么能说拆就拆,还放着不管呢?”
刘登国表示,目前杭州市公共场地上同等规模的健身苑还不是很多,体育局也有意向多选几个公共场地安放健身器材,现在已经开始与相关部门协商。原本在伍公山上安装健身器材是件利国益民的好事,现在就这样被随意拆除,体育局不能赞同这样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