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为本村村民建造的农民新村,竟然当“商品房”外卖。这样的咄咄怪事就发生在建德市杨村桥镇杨村桥村。
7月17日和18日两天,笔者来到建德,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作了一番详细调查。
杨村桥村总共380户农户、1000余人口,村级经济比较发达。该村是建德市首批“文明村、小康村、新农村”之一。
当了20多年村会计的陈公毅见证了整个事件。他告诉笔者,2001年底,为推进村庄建设,村里决定将住在村北比较偏远的13户人家迁到村中心来,在村里的中心位置建造农民新村。
尽管按原计划只有13户村民需要迁入,但随后村委会以28户村民的名义申请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在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后,村里办完了一切前期相关手续,村里还请建德市建设局作了规划,然后向银行贷款,共筹集资金400余万元,开始在村头高畈14亩土地上建设杨村桥新村。
2004年5月,杨村桥新村正式建成。笔者在杨村桥新村看到,小区建造在一个低缓的坡地上,14幢建筑错落有致分布其间,每幢建筑由6间三层楼房组成,分2套,可供2户农户入住,每套为3间3层楼房,总建筑面积300多平方米。此外,每家还有一个独立的庭院。整个小区环境整洁、清幽。
然而,这个漂亮的农民新村建成后,由于小区建造期间钢材、水泥等建材涨价,加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费用,房屋的售价也随之上涨。“当时我们按成本价出售,每户人家大概要15万元。”陈公毅介绍说,由于原先准备迁入的13户村民一来觉得价格偏高,二则不想搬离居住了多年的祖屋,没有一户村民前来购房。
最后,村里9户原本就需要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村民购买了其中的9套房子,但剩下的19套房子依然无人问津。最后,村委会将剩余的19套房子外卖,每套房屋的价格18万元、20万元不等,购买19套房子的,既有邻村的村民,也有非农户口的购房者。
“杨村桥村的做法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市里高度重视,坚决予以查处。”建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米永辉告诉笔者,从实际情况看,尽管杨村桥新村建设的前期手续齐备,但有一半以上的建房指标其实是村委会以村民建房的名义骗取的,而将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造的农房外卖,则属于非法转让。
据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分析,目前由于一些基层干部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匮乏,加上部分人受利益驱动,由此使得借村庄农村建设的名义圈占土地的事件有所发生,已成为主要的土地违法行为之一。
(浙江日报建德7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