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公开曝光由建德市国土部门查处的8宗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其中不乏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违法占地的案例,如以农民新村名义申请统一建造公寓,结果将其中一部分以商品房形式卖了出去;以高山农民下山脱贫为名,未经审批擅自圈地兴建农民新村等。
前不久举行的一次国土系统会议上,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趁机圈占土地,甚至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现象,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永民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各地保持高度警惕、依法查处。
这次公开曝光的土地违法案件,再一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农民新村”成了幌子
兴建农民新村是一件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改变乡村原有落后面貌的民心工程。但也有人打着兴建农民新村的幌子违法圈占土地,建德市杨村桥村就有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2001年12月,建德市杨村桥村村民委员会以建设农民新村的名义,组织本村25户村民申请审批占用村里高畈土地建房。经批准,至2004年5月建造了15幢28套住宅,其中除5幢9套住宅作为本村申报村民住宅,其余10幢19套经由村委会出资建成后,卖给了19户非本村村民,建筑面积有6243平方米。
2005年4月,建德市国土局依法对该案立案调查,认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地,将这10幢19套房屋全部予以没收,目前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样以建设农民新村为名违法占地建房的,还有建德市更楼街道村镇建设服务站。2003年4月,该服务站在兴建高山农民下山脱贫新村项目中,未经批准擅自在黄岙村占地58579平方米。2005年8月,国土资源部门立案调查后,认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地,除责令退还全部土地,并处以58万余元罚款,同时给予该公司负责人叶某党内警告处分。
不办审批教训惨重
除了打着幌子非法占地,还有些项目原本是公益性质,但因为法治意识淡薄不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就擅自开建,结果导致非法占地受到处罚,教训也格外深刻。
2003年3月,在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建德市大慈岩中心小学擅自在檀村占地7788平方米建造综合楼、操场等项目。2005年8月,经国土部门调查,虽然所占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因未经审批构成非法占地。责令退还土地并处罚款7万多元,学校负责人李某也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如建德市华东城建公司和建德市东区城设公司,都是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非法占地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分别被处罚款109万多元和76万多元;建德市洋溪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未经审批非法占地建农贸市场,被罚款7万多元。
基本农田也敢打主意
基本农田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一分一厘都不能占用,但仍有人胆大妄为打起主意。
这个胆大妄为的人,是建德市莲花镇徐家村村民刘某。在未经任何批准的情况下,他擅自在该村的边坞自然村基本农田上,建造了占地272平方米的临时养鸡房。2005年4月被依法立案查处,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建造的临时建筑,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罚款6800元。
此次曝光的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还包括杭州友邦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擅自占地建厂房案,被责令退还土地、没收非法建筑,并处罚款57万余元。
据了解,2004年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强化土地执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目前已对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77宗土地典型违法案件进行了曝光。另据统计,今年1至6月份,全市已对332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