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是市民们喝啤酒的旺季,但如果在搬运、存放和饮用啤酒时不稍加注意,就有可能发生啤酒瓶爆炸。近日,安吉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就受理了一起啤酒瓶爆炸伤人的消费投诉。据了解,自今年5月份以来,安吉12315已受理了6起同类投诉。
拨打投诉电话的贺先生,是来自河南的一位外地民工,他在电话中称“他的老乡在喝啤酒时酒瓶突然爆炸,请求工商部门到现场察看处理”。接到投诉后,安吉12315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某晚贺某准备与同在安吉打工的另5位河南籍老乡共进晚餐,便在递铺镇一家小店购买了5瓶浙江某啤酒公司生产的啤酒后,回到宿舍与五位同事畅饮。就在大家尽兴的欢饮中,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突然发生了:一瓶未开启的啤酒突然自爆,致使一位姓刘的老乡右手被酒瓶炸伤,并于当晚入院治疗。消费者起先与小店老板进行了交涉,但为医疗费用双方发生了争执,便拨打12315投诉。
12315工作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联系到该啤酒的生产厂家,并组织消费者与厂家进行了调解,在调解中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的啤酒尚未开启,啤酒瓶就自爆,厂方应当赔偿;而厂方认为,现在的啤酒瓶都严格按照规定使用B瓶,因此不能排除天气炎热,消费者在搬运、存放啤酒时方法不当等原因而发生酒瓶爆炸。经过12315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协议:厂方同意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补贴费等共计3293.57元。
温馨提示:
啤酒瓶爆炸伤人的消费投诉年年夏季时有发生,为尽可能地避免发生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安吉县工商局12315中心和县消保委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掌握以下几点啤酒消费知识:
一、在购买啤酒时,要看清酒瓶是否B瓶包装,是否超过两年的使用期限,并尽量购买有B瓶标识的啤酒。
二、在搬运啤酒时,应多加小心,以免受到外力碰撞,造成啤酒瓶爆炸伤人。有条件的,最好购买纸箱包装的啤酒,这种啤酒比其他包装的啤酒质量相对较好,也较安全。
三、在存放啤酒时,应远离高温和曝晒的地方,避免啤酒瓶因温度受热不均而发生自爆。
四、在饮用啤酒时,应使用开瓶器开启啤酒瓶盖,切勿使用牙齿咬或敲击的方式开启瓶盖,防止带来人身伤害。
五、当啤酒瓶发生爆炸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时,应立即就医并保护好现场。事后应及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协商处理事宜。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向工商部门申诉或者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