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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商吉林遭灭顶之灾 公安局肇事职工赔付120万

www.zjol.com.cn  2006年07月24日 15:32:3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温州市商人叶明福在吉林通化遭遇“灭顶之灾”的事件,有了最新消息。当地警方现已查明,肇事者李某为通化公安局职工,系酒后驾驶肇事后逃逸。

  探亲三天横遭车祸

  据当地温州商会昨天透露,叶明福系洞头元觉乡人,与妻子陈某在当地经营电器生意近20年。

  事发当晚10时左右,陈某带着两个孩子在过斑马线时,被一辆狂飙的警车撞倒。妻子与13岁的儿子当场罹难,17岁的女儿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一对儿女刚被接到当地才三天。

  生日聚会酒后驾车

  肇事车辆系通化市公安局警车。肇事者李某系公安局职员。

  据介绍,当晚李某参加了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在KTV喝醉酒后,驾车一路狂奔回家。在一条斑马线上连撞三人。肇事后,李某逃逸。警方很快找到李某,将其刑拘。目前,当地警方已确认李某为酒后驾车逃逸,需承担100%的事故责任。当地检察机关也已批捕,将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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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温州网-温州晚报  作者: 林伟民  编辑: 傅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