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5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向省人大常委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法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情况。陈云龙在报告中说,涉检信访一定程度上是执法不规范情况的集中反映,全省检察机关把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作为专项整改的切入点,以解决实际问题和息诉息访为目标。
陈云龙说,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把群众信访反映的对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不及时,办案不文明,申诉案件该纠不纠、该赔不赔等问题,作为集中处理的突破口,采取分级负责、分片包案、疑难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办理力度。
全省共清理出涉检信访案件813件,已办结811件,其中息诉720件,息诉率为88.8%。在已结案件中,共清理消化各类群众举报358件,立案查处侵害农民、职工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53人;纠正错误决定6件,返还财物4.9万元,依法赔偿3.03万元。
龙游汪慧芳、严樟土等人举报洪某侵吞国有资产案、义乌任安正举报该市检察院包庇罪犯案、上虞毛玉成举报村干部挪用土地征用款案、宁波鄞州区陈德明申诉案等一批全省信访重点案件得到了有效化解。
绍兴市越城区陈维康持刀互殴致人死亡和重伤案,越城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认定陈维康有自首情节,并提出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越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维康有期徒刑四年。判决后被害人未提出抗诉请求,检察机关也未提出抗诉。判决生效后,群众反映强烈,省委领导批示,省委政法委将该案转省检察院审查。省检察院认真审查后,责成绍兴市、越城区两级检察院认真查找该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刻总结经验教训,督促绍兴市检察院做好再审出庭的工作。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陈维康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审判决后,省检察院及时将该案向全省检察机关作了通报,以深刻吸取教训,坚决防范和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