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前KTV已在交纳的与歌曲著作权相关的费用,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经开始收取的著作权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计费方式与音像协不同,按KTV的营业面积收费,不足100平方米的KTV每天每平方米交一毛五,超过100平方米的每天每平方米交一毛二。银乐迪每年上缴的音乐著作权费为11万元左右。相比,相差十多倍。两者相比,业内人士认为,MTV使用费太高了。
“每个包厢一天交十几块实在太高了,以后谁还敢开KTV啊。”杭州酒吧协会会长王银桥表示,如果按此标准交纳MTV使用费,杭州不少KTV将难逃关门厄运。他认为,每家KTV一年交纳几万块比较合理。
KTV认为收费标准过高了,刘文和表示收费标准是协会经过调研,综合各方意见制定的。刘文和还告诉记者,在国外此类收费项目是非常普遍的,相信也会慢慢被国人接受。
是否存在重复收费嫌疑?
目前已经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KTV收取音乐著作权费,现在文化部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也要向KTV收取MTV作品费用,有KTV提出,这是否存在重复收费的嫌疑?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钱永红告诉记者,只有接受音乐著作权人委托授权,才可代为收费,收取费用也要转交给音乐所有人。这是维护著作权利人的利益采取的合法手段。“按规定,音乐所有人不能同时委托两家单位同时收费,委托人不一样,因此并不存在重复收费之说。”
会不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一个包厢一天要交十几元MTV使用费了,会不会涨价?在采访中,各家KTV态度不一。“现在KTV那么多,竞争太激烈了。只能尽量自己消化了,别家不涨价我们也肯定不涨。”橙KTV相关负责人濮小姐告诉记者。也有几家KTV表示承受不了,可能会涨。“消费者如果不接受,变相提价也很容易的,饮料等其他消费里多加个两块钱就行了。”一家中型KTV老板告诉记者。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消费者,有的认为每小时涨个一元钱可以接受,但也有的认为这笔钱该从KTV的利润中出。消费者陈小姐表示,到KTV唱歌给的钱中已经包含这笔钱了,如果另收费不合理。而且使用MTV赚钱、侵犯音乐版权的是KTV,所以应该他们自己承担。
>>链结
国家版权局昨就卡拉OK收费作说明
经营场所版权费用不应由消费者支付
昨日,国家版权局昨日举行记者座谈会,就6点内容作出具体解释说明。6点内容如下:
1.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是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主体。
2.卡拉OK经营场所版权收费标准的程序。
3.卡拉OK版权使用费不是行政收费。
4.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将达百亿元之巨的数字是非理性的。
5.卡拉OK经营场所版权费用不应由消费者支付。
6.国家版权局如何加强对卡拉OK经营场所版权收费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