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受业界关注的浙江省公立医院申请自办药品批发公司的举动,近日被浙江省有关部门以“暂缓批准”的方式叫停。
去年4月,浙江台州市最大的医疗机构——台州医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药品批发公司,医院所有的药品均向这家公司采购。在台州医院的示范作用下,金华、温州、丽水、温岭、瑞安等地的公立医院纷纷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自办药品批发公司。这一渐成趋势的举动引起业界的普遍关注和反响。
一些申请自办药品批发公司的公立医院认为,医院办药品批发公司是一种创新,可以杜绝医生拿回扣现象,减少医生犯罪机会,便于管理,便于监督。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认为,医院自办药品批发公司,其初衷是为了应对药品招标等相关政策,通过新的“医药合谋”以获取医院自身难以实现的额外利益。这种做法不仅与医药分离的改革大方向相背离,容易导致一些高价药、高差价药通过自办的批发公司进入医院,会加剧百姓的“看病贵”的问题,建议省政府“叫停”。
浙江省政府要求省发改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医院开办药品批发公司一事进行了调研。调查后,浙江省政府认为此举“弊多利少,不宜推广”。目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作出“暂缓批准”的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