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超标80%的“事实”,让桥下村决定用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
距离高速公路大约在50米以内的66户村民,都签字按指印当了原告,将“上三高速”告上法庭。目前,天台县法院已受理此案。
国内已有不少判例 解决问题的思路也有好几种
随着城际交通和城市交通的发展,高速公路城市高架近年来也是高速发展。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虽然此案例为浙江省第一例,但在国内,高速公路扰民官司已有数起。
早在2002年,全国首例状告高速公路噪声污染案在北京宣判,因不堪忍受京石高速公路的噪声污染,丰台区52户居民将开发商和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判决开发商在两个月之内为住户安装隔声窗,一次性支付3000元赔偿金。居民从入住日起至安装隔声窗期间,每月获得60元的噪声污染损失费。而这60元中,开发商承担50元,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10元。
这个判例针对的是先有路后有房,因此开发商承担了较大责任。
去年,江苏省各部门为解决“高速噪声扰民”问题,拟出了三种解决途径,一是针对先有房后有路的,那么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在沿居民住宅一侧高速公路建隔音屏障;二是对先有路后有房的,由房地产开发商出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安装隔音屏障;三是对《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进行修改,研究制定高速公路沿线噪声控制标准,即100米内不建设任何建筑物。
也正是借鉴了这些判例,桥下村原告村民在起诉书中提出两个要求,一是要求安装隔音设施,二是赔偿。
昨天,记者来到浙江上三高速有限公司总部要求采访。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在跟公司相关部门电话联系后,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说有关负责人说,“这件事我们觉得没有到可以公布的时候”。
根据台州电视台的报道,当时“上三高速”在接受电视台记者电话采访时曾说,“没预料到车流量增加有那么快”。
记者实地体验
晚上的上三高速南往北方向比白天繁忙多了
前天晚上8点,记者一行三人在桥下村一村民家中来了一番实地体验。纵然门窗紧闭,仍然车声隆隆,毫无间隙,伴随着车声的还有房屋的微微震动。在这样的环境中要睡个好觉,显然比较困难。站在公路边,晚上的上三高速南往北方向要比白天繁忙许多,多为大吨位的货车,集装箱车不在少数,福建牌照的货车也不少。初步做个测算,平均一分钟通过车辆为20辆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