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国内 | 国际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浙江高层动态 | 浙江新闻 | 杭州 | 宁波 | 温州 | 绍兴 | 嘉兴 | 湖州 | 金华 | 台州 | 衢州 | 丽水 | 舟山 | 平安浙江 | 浙江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各地新闻联播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省级医院二十元以下病床不少于百分之十

www.zjol.com.cn  2006年08月07日 06:29:3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8月6日讯 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统一规范省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所有省级医院从8月1日起,开设的高档特需病房不能超过实际床位数的10%,而20元以下的床位则不应低于实际床位数的10%。

  通知规定,配备单独卫生设施的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统一为:一人间60元/床日,二人间50元/床日,三人间40元/床日,四人间30元/床日,五人及以上病房20元/床日;未配备单独卫生设施的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统一为:一人间45元/床日,二人间35元/床日,三人间25元/床日,四人间20元/床日,五人及以上病房12元/床日;母婴同室病房在同类普通病房的基础上加10元/床日(不再另收婴儿床位费),传染病房加收5元/床日,使用气垫床加收5元/床日。各类加床床位费标准为10元/床日,产科婴儿床6元/床日。

  而20元以下床位开设的相关病房房号、病区、基本配置、价格等情况,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并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备案。

  通知还明确规定,省级医院除收取规定的床位费外,不得另行收取空调、病房消毒、医疗垃圾处置、大病历、费用明细清单等费用。

  为满足部分人群的特殊需要,医疗机构可按不高于实际床位数10%的总量开设特需病房,特需病房的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备案后执行。

  据悉,这一次对省级医院住院床位费进行调整,是我省在1996年制定床位费价格后,相隔十年进行的新一轮调整。

  随着医院硬件设施的改善,目前不少医院出现了高档病房越来越多,低价病房越来越少的情况。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会从制度上对经济困难的群众带来一些保障,但对部分过度发展特需病房的医院则会带来一些影响。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秦军 徐园  编辑: 傅歆

相关稿件

[8月7日·一天精彩]万科全面控股南都房产

·我省规范医疗机构住院床位费 病房不得另收空调费 2006-08-06
·逃犯逃不脱“客栈式管理” 出租房床位统一编号 2006-04-15
·低保户床位费可省30% 杭州一医院设"扶贫病房" 2006-02-09
·床位费减免30%  杭州医院首推平价诊疗引发追问 2006-02-07
·餐饮店爆满、宾馆空床位 节前杭城一热一冷 2004-09-29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