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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概况——人民生活篇

www.zjol.com.cn  2006年08月07日 16:12:5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1974年11月,成立浙江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1977年12月,成立浙江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974年到1980年这段特定的历史时期内,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组织、协调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做了不少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的调查和治理;协调处理一批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制订环境保护规划与计划;酝酿起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陆续建立起全省各级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机构。一批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从机关、工交、农业、科研等部门调到环境保护战线上,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艰苦创业,打下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初步基础。

  第三个时期,1981年以后

  进入80年代,浙江把环境保护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境保护事业全面发展,主要表现有以下6个方面。

  第一,环境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根据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自1981年以来,先后制定、颁布了《浙江省防治环境污染暂行条例》、《浙江省征收排污费和罚款暂行规定》、《浙江省自然保护区条例》、《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等19个地方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批准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宁波市余姚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苕溪水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省政府和杭州、宁波市政府分别制定了《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环境监理办法》、《杭州市有害固体废物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宁波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保护办法》等29个环境保护行政规章。这些法规、规章作为国家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延伸,使浙江省的环境管理逐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并针对一些具体问题,浙江各市、县政府和省级有关职能部门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政策、技术经济政策和部门行业政策,制定并实施以节水和污水资源化为核心防治水污染,以节能为中心防治大气污染,以减量化和资源化为重点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技术措施。

  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浙江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的管理体制。1981年4月,成立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并逐步得到加强。全省11个省辖市均建立了独立的环境保护局,88个县(市、区)中有76个设立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另有3个省级、12个市级和74个县级环境监测站,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地面水、大气、酸雨、噪声环境监测网络和放射性监测、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职工人数由1981年的不足500人逐步增加到2000年的3875人。

  浙江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规定和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登记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在环境管理中引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污染集中治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功能区划等环境行政措施,逐步实施从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转变,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水平与管理效能。

  第二,工业污染蔓延趋势得到控制。在浙江工业生产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总量没有同步增加,某些污染物排放量还有所减少。据统计,浙江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1986年到2000年,工业废水年排放量控制在13亿m3左右,工业废水处理率从30.3%提高到95.8%;消烟除尘率从59.2%提高到87.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从38.0%提高到79.3%。万元产值“三废”排放量呈明显下降趋势。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不合理布局,关、停、并、转了一批耗能高、浪费大、污染重的企业;通过实施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计划,全面开展“一控双达标”工作,全省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通过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了一批新污染源。据统计,2000年全省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镉、六价铬、工业固体废物等12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比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下降5%-10%。

  第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1985年洛阳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以来,浙江各大中城市结合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积极调整工业布局与产业结构,从宏观上控制城市工业污染。结合基础设施建设,采取集中供热、发展煤气、兴建供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系统以及绿化美化等措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市的生态环境。西湖引水工程、杭州四堡污水处理厂、天子岭垃圾填埋场、宁波小港污水排海工程、温州截污工程、绍兴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城市环境建设项目已发挥效益,增强了城市的污染防治能力。到2000年底,全省建成规范化的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200个,噪声达标区574.8km2,烟尘控制区1143.7 km2。1981年到2000年,全省建制市用气普及率从9.7%提高到98.0%,城市污水处理率从零提高到33.17%,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从0.01%提高到83.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6%提高到27.2%。

  第四,自然生态保护取得可喜成绩。浙江在防治工业污染解决“点”上环境问题的同时,重视和抓好“面”上的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全省农业资源得到较合理的开发利用,耕地锐减势头得到控制,土壤肥力有所提高,农药污染显著减轻,“一优两高”农业稳步发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始起步。钱塘江、瓯江源头地区调整经济结构,开发效益农业,取代“种田种到天,砍树换油盐”的传统经济,以保护生态环境。全省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达到19个,其中国家级13个。全省已建成生态村镇116个,其中萧山市的山一村、鄞县的上李家村、奉化市的滕头村、绍兴县的夏履镇先后荣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的“全球500佳”称号。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9.4%,居全国各省、自治区前列。全省80万公顷宜林荒山已经绿化,42个平原、半平原县(市)已达到国家平原绿化标准,1840余km的沿海防护基干林带已经合拢。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9个、森林公园56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53个,三者合计面积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7.7%。天目山自然保护区于1996年加入《国际人与生活圈保护网络》。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好成绩,天目铁木、羊角槭、普陀鹅耳枥、白头杉、百山祖冷杉等珍稀植物以及黄腹角雉、扬子鳄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繁殖取得明显成效,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绝迹多年的华南虎又重现踪影。

  第五,环保科技迅速发展,环保产业初具规模。至2000年底,浙江已有环境科研机构39个。1980年建立的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对污染防治关键技术进行重点攻关。1981年以来,浙江环保系统(省、市、县)共取得409项科研成果,其中近百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项目中,浙江研制开发的有41项。其中金华市环保监测站1992年开发的萤石浮选废水处理技术,工艺简单,处理成本低,废水中悬浮物、氟化物去除率达99.5%以上,仅用两年时间就彻底解决了浙江几十年的萤石浮选废水污染问题。环保产业是解决环境问题的物质基础。浙江环保产业整体水平居全国第二位,至2000年底,全省从事产品生产、技术开发、设计施工、咨询服务的各类环保企事业单位1967家,职工159964多人,年产值290.1亿元。其中11家工业企业被评为“全国环保百强企业”。全省生产的环保产品已有480多个品种,其中13个品种出口泰国、菲律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14个获国家专利、70多个获奖。浙江菲达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电除尘器获部优、省优产品称号,浙江联丰集团公司生产的低噪声玻璃钢冷却塔获国家金质奖。

  第六,保持了环境质量的相对稳定。据2000年环境监测,浙江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中尚具一定优势。城市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处于尚清洁水平。浙江地面水省控重点监测断面中,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一、二、三类标准的占82.6%,属于四、五类的占10.9%,劣于五类的占6.5%。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面积加权)为56.7dB(A);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路长加权)68.4dB(A)。

  浙江教育

  浙江自古有耕读传家、重教兴学的传统,是人文荟萃之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1992年浙江确立科教兴省战略,1999年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2002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经过多年努力,全省已建立起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完整教育体系,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新成绩。

  基础教育基础进一步夯实。1989年浙江普及初等教育,1997年成为全国第三个通过“两基”总验收的省份。近年来,全省进一步明确了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致力于高标准、高质量“普九”,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推进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建立“两基”年审制度,统一义务教育阶段学制,加强示范性高中建设,扩大高中段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提高基础教育总体水平。2004年全省在园幼儿127.85万人、小学在校生344.31万人、初中在校生180.07万人、高中在校生153.60万人,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99.99%、99.23%,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学率达85.56%,“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为97.35%,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比例为97%,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学校比例达87.76%,基础教育各项主要指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省拥有53个教育强县,涌现了一大批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的示范性“窗口学校”。

  高等教育呈现勃勃生机。1999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全力支持浙江大学的建设和发展,培育浙江高等教育的“龙头”。进一步加快省属高校建设,在杭州下沙、滨江、小和山、浙大紫金港和宁波、温州兴建六大高教园区,占地3.95万亩,校舍建筑面积1138.5万平方米,可容纳36所高校,在校生规模33.5万人,总投资219亿元。积极深化高校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快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目前,全省有普通高校73所,本专科在校生达到57.28万人,比1997年净增46.3万人,在学研究生2.21万人,较1997年增长3.12倍。高校拥有22名“两院”院士,有博士点193个、硕士点481个,建成了一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业和人才培养基地,2004年全省高校科研经费达20亿元。按新机制、新模式、高标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全省43所高职院校在校生达到17.72万人,占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近三分之一。2004年全省普通高考录取率达76.6%,比1997年提高44.8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7年的7.9%提高到30%,迈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全省高等教育已突破“瓶颈”,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形势喜人。通过深化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快布局结构调整,进一步理顺体制,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年招生数达到1:1。开展“3+2”和“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试点,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与沟通。2004年全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8.7万人,在校生17.8万人。远程教育本专科招生0.63万人,在校生1.67万人。145万人次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证书的自学考试,其中有75万人次报考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自1984年开考至今,自学考试培养本专科毕业生25万人。全省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34所,2004年招生1.19万人,在校生2.57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历教育招生2.01万人,在校生5.32万人。2004年各类城乡文化技术学校培训职工、农民480.74万人,扫除青壮年文盲0.74万人。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1996年,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统筹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省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终身教育制度,强化在职培训提高,全省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层次学历比例有较大提高。重点培养名教师和学术骨干,在全省高校和中小学分别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名师名校长计划”,在高校重点培养200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在中学和小学重点培养各500名“浙江省名教师”、各200名“浙江省名校长”。高校还建立了特聘教授制度,设立特聘教授岗位。省政府设立“功勋教师”奖,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目前,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分别达到5.87万人、16.01万人、16.29万人、2.24万人、3.58万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4.3%、98.7%、97.7%、92.6%、76.7%,小学专科及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分别达到59.8%和50.9%。

  多渠道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建立符合公共财政特点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2004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480.3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5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目前全省有民办教育机构1万多个。初步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社会力量办学按成本收费,并启动银行教育信贷业务。由于投入不断增加,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省普通中小学校舍面积达5330.42万平方米,中等职业教育校舍面积870.61万平方米,普通高校校舍建筑面积1972.61万平方米。普通中小学藏书12504.17万册,中等职业教育藏书1323.52万册,普通高校藏书4150.63万册。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高校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为14.64亿元、27.53亿元、11.51亿元、47.37亿元。到2004年底,全省中小学校配备计算机45万台,3200所学校建有校园网,90%以上市、县(区)建成城域网。

  浙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是:到2005年,基本普及从学前三年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基本建成六大高教园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3%;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建成教育强省,提前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医疗保健

  2005年年末全省共有卫生机构12549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896个,妇幼保健院(所、站)88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7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3.1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9.8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8.77万人,注册护士6.03万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97个,卫生技术人员0.38万人。卫生监督检验机构105个,卫生技术人员0.23万人。乡镇卫生院2162个,床位2.05万张,卫生技术人员3.58万人。

  2005年年末全省有86个县(市、区)已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占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总数的98.8%;参保农民2460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71%。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出台了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安排医疗救助资金2.9亿元,已救助75.9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亿元。

  当代浙江体育

image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提倡和领导下。浙江的体育事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由学校推向社会,由城镇推向农衬,规模由小到大,水平由低到高。从1949年至1995年,除了在“文革”时期、体育事业遭受严重挫折外,总体发展趋势是向上的,尤其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速度之快,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期。90年代以来。特别是国家颁布《体育法》和国务院批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后,出现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生动局面。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连续五年荣获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全民健身周活动优秀奖,截止到2002年底,全省体育人口超过36%;保持了届届奥运会都有金牌的殊荣,在去年第十四届亚运会上我省运动员有23人次获得21枚金牌,金牌数名列全国第四,第十二次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在第九届全运会上取得了金牌数第八、总分第九的佳绩,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的称号;以黄龙体育中心主体育场、主体育馆建设为标志的体育场馆建设方兴未艾,全省人均体育占地已从1995年的0.45平方米增至现在的0.57平方米;体育彩票发行节节攀升,去年发行量突破14亿元,为我省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浙江省体育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认真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新时期体育战线加强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组织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各级齐抓共管、上下积极参与的可喜局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效,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1998年度,省体育局被命名为下城区文明单位;1999年被省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0年度被评为杭州市文明单位;两次被评为省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2003年4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来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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