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评论]
从局领导到普通职工每人出资10万元用于房地产开发。然而,到购房时,局领导却购得联体别墅,中层干部是多层楼房,普通职工只能选择高层楼房,而其间的差价十分巨大。此事引起职工强烈不满,纷纷要求退房——
说是为职工谋福利,每人出资10万元造房,但选房时却是局领导拿联体别墅,中层领导拿多层,普通职工拿高层,职工对此强烈不满。
出资10万元盖楼
2004年底,浙江湖州市有一块闲置了很长时间的商品房土地引人关注,这块地共有173亩。土地的买主是浙江振兴阿祥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通过湖州市政府公开拍卖所得。
但是阿祥集团一直没有力量开发这块土地。按照规定,土地闲置两年国家就要无偿收回。当时由市领导协调,湖州电力局和阿祥集团决定合作开发这块土地。于是,电力局下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浙江泰仑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阿祥集团合资成立了浙江湖州泰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仑公司占65%股份,阿祥集团占35%股份。
湖州市电力局职工说,2004年底,为了把房子盖起来,电力局领导要求职工借钱给单位,每人10万元,并承诺造好以后按成本价卖给职工,如果不参加,造成房子后,没出钱的人就没有资格按成本价买房。“当时领导说,这不是福利分房,不是集资建房,一切按市场化运作”。
能买到成本价的房屋,电力局的职工都非常高兴。电力局从局领导到普通职工甚至离退休人员共1300多人都参加了,标准是在职职工每人出资10万元,离退休人员每人出资8万元。有些职工当时拿不出10万元钱,电力局就想办法与银行联系,先由银行贷款给职工,职工再把钱借给单位,职工支付商业贷款的利息,单位付给职工存款利率的利息。由于贷款利息比存款利息高,职工自行承担亏空部分。
有了职工凑出来的近1.3亿元钱,2005年5月,该地块终于破土动工了,小区的名称叫“天盛花园”,建筑面积207085平方米,建筑形态主要以小高层为主,有部分多层住宅和联体别墅。计划总投资6.5亿元,分期开发完成,2007年6月底竣工。
购房方案引争论
今年6月,泰祥房地产公司拿到预售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在10日之内进行预售。按照泰仑公司和阿祥集团的约定,“天盛花园”共有1610套房子,湖州市电力局拿走1300多套。这1300多套如何分呢?
据湖州市电力局有关负责人说,早在2004年底,电力局就起草了《天盛花园商品房购买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了购房对象,申购规定,房屋价格和选购次序。经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修改成第二稿后提交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2005年1月18日召开了局职代会联席会议,进行了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