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许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传统技艺后继乏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刻不容缓。近日,杭州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加强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为保护杭州的历史“宝贝”提供了一把“尚方宝剑”。
2009年前完成普查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两类:一是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二是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
要进行保护,首先就要弄清楚杭州到底有多少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今年开始到明年6月,杭州市将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试点阶段的普查工作,专业人员将用文字、录音、多媒体等形式,记录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试点过后,2007年7月—2008年12月,将开展全市普查;到2009年,总结普查内容,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同时,建立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分类和鉴别真伪,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制定保护方案等。
每两年公布一批遗产名录
根据《办法》,今年年底,杭州市将公布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各区、县(市)在2007年年底前确定本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今后,政府部门将每两年评审公布一批。
要进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较高的门槛。只有符合具备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等条件的遗产,才能进行申报。申报中,还必须提出切实可行的10年保护计划。
建立一个传承机制
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通过其继承人代代相传,有些工艺还需保密。传播过程单一,消失就不可逆转。
《办法》规定,为了让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失传,将建立一个传承机制。比如,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利用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防止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和资料流出境外。
利用命名民间艺术之乡、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和经典旅游区等措施,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