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近年的很多大型建设项目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以小搏大”。比如京杭大运河综合保护工程,计划总投资超过200亿元,但财政只投5亿元启动资金,其余都将通过市场手段来筹措。杭州的运河指挥部就是一个融资机构。具体做法就是围绕“运河申遗”加大对运河的保护和沿线文物遗迹的恢复,这些“做地”工作将使得运河边的土地大大升值,政府拍卖这些土地后,就能筹措资金再投入保护工程,由此形成保护和开发的“良性循环”。
这样的思路颇为巧妙,符合杭州近些年来在类似运作上达到“多赢”的思路轨迹。但是有关专家指出,归根到底,这些运作还是脱不出卖地生财的窠臼。土地毕竟是一种有限的资源,本届政府搞建设靠卖地,以后的历届政府,是否还能有足够的土地来撑起宏图伟业呢?
在浙江不少地方,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外收入的最主要来源。调查表明,2003年绍兴县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为19.2亿元,占预算外收入的69.3%;义乌市的土地出让收入金为15亿元,占预算外收入的60%。
要“城市化”,要搞建设,就需要钱,钱从哪里来?土地征用、房产建筑,这是地方政府可以掌控的巨大资源。这种制度上的原因正是卖地生财、“经营城市”的动力所在。
要从制度上提升“经营城市”的境界
有专家指出,这种依靠卖地生财的“经营城市”模式存在巨大的金融风险和政策风险。
“卖地生财”的“经营城市”模式所隐含的问题在红火局面下是显示不出来的。但是在最近一二年的宏观调控下,这种模式的隐患已经出现。
有数据表明,浙江全省县以上政府财政债务已高达800亿元。在宏观调控缩紧土地和信贷阀门后,浙江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急剧萎缩,有些地方已经出现经营性用地招拍挂低于底价,政府土地出让收入锐减的严峻局面。土地出让收入不足以归还贷款时,应由政府财政兜底,但这些地区的政府贷款已超过了地方财政收入。前些年已经摊开的城市“大饼”一下子缺少了后续供应的“面粉”,面临“煎糊”危机。不少在建的“新城区”等项目投资资金吃紧,已经成功运营了多年的所谓“经营城市”面临巨大的财政风险。
不少专家认为,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财政的问题,使“经营城市”走出卖地生财的模式,一方面有赖于财政体制在事权与财权相一致原则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另一方面,必须从制度上打破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格局,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建设用地的“地主”和土地经营者的角色。变“投资性政府”为“服务性政府”,地方政府不作为城市投资的主导者,而是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形成多元化的城市公共投资机制,才能真正提升城市“经营”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