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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百名飞行员辞职“转会费”难解症结
今年6月22日,7月20日,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国航浙江分公司5名机长“跳槽”案作出裁定,5机长均被判定违约,4名机长赔偿各自赔偿航空公司人民币196万元,另一机长赔偿182万元。5名机长不服仲裁,并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在去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转发有关通知,提出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在此前后一年多时间里,仅国内三大航空公司就有近百名飞行员提出辞职,其中相当部分是机长。
针对飞行员与航空公司间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转发民航总局《意见》的通知里明确飞行员的“新东家”要参照70万—21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老东家”支付费用,跳槽飞行员在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与新单位签订合同之前,将被禁止飞行。
尽管如此,航空公司仍然不愿放人。因为,目前跳槽的主要是机长,航空公司培养一个机长的费用通常要达到600万—800万元,而自身也面临飞行员紧缺的问题,这不是一点“转会费”就能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