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时突然翻供称与被害人有私情,这让邵逸夫医院停车场女尸案充满悬念(庭审过程8月2日早报曾报道)。昨天上午,控辩双方再次经过3个多小时的激辩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并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周焕青死刑,同时判赔死者家属人民币14万元。
原本上周五宣判一审结果,法庭出于慎重考虑将宣判推迟到昨天,因为被告人辩护律师又重新提供多份证据,以证明被告人周焕青与戚晓红认识,这使得昨日的庭审又恢复到法庭调查阶段。
参与昨日庭审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昨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中午1点左右。在公诉人和法官讯问时,8月1日庭审期间称自己与被害人戚晓红有私情的周焕青,无法说出戚晓红的身体显著特征,甚至对戚晓红的住址、基本生活习惯都不清楚,而证人证言(即证明周焕青与戚晓红熟悉)经公安机关调查和法庭质证后也被排除。
经过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口头宣判了刑事部分一审结果,被告人周焕青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周焕青的辩护律师昨天下午向记者表示,他对判决结果不便发表意见。至于是否就刑事部分判决提出上诉,辩护律师称在会见被告人后,再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