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杭州市召开了市临床用血互助金管理工作座谈会。记者在会上获悉:自2001年8月我市实施《杭州市公民用血管理办法》以来,在杭各医疗单位共收缴用血互助金1200万余元,其中按政策退还的只有186余万元。
“这和不少患者家属不了解我们的用血政策有关。”与会人员说,其实有很多人交了的互助金可以按政策退还。
政策解读
互助金其实是可以退的
不少市民都知道,参加过无偿献血的,本人和配偶及直系亲属可以免费用血。而没有参加过无偿献血的,不但要交用血费用,还要交纳互助金。
市献血办负责人介绍,几年来,互助金制度对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也提高了公民献血意识和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几年来,医疗单位已经收取了1200万余元互助金。
但是,互助金的本意是为了促进无偿献血。因此,市民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在临床用血后的12个月内参加无偿献血者,退还全部用血互助金,12个月内仍未按规定参加无偿献血,则将用血互助金全部转入无偿献血基金。
这就意味着,哪怕你已经交了互助金了,只要本人或家属或直系亲属12个月内参加无偿献血,还可以要求退还互助金。因此,用过血的患者,医生会动员家属去献血,就是这个道理。
但是,不少家属却主动放弃了这个权利,导致上千万的互助金无人领取。
优惠实例
儿子用血父亲献血
一些市民以为要退还互助金很麻烦,其实你了解了就知道,手续很简单。
前不久,市献血管理中心就接待过一家三口,他们都是较贫困的农民。儿子在宁波打工才3个月就出了车祸,用了1000多毫升血,人是救过来了。家里为儿子支付了血费,也支付了2200元的互助金。
医院告诉患者的家人,你想要回互助金,一年内去献一次血,只献200毫升就可以了。于是,他的父亲就去参加了无偿献血。很快,他就凭无偿献血证和互助金发票从献血管理中心拿到了退还的2200元。
不过,在了解了更多有关无偿献血的政策后,他的父亲又有点“后悔”,早知道就要儿子去参加无偿献血了,这样出事后,这用血的钱也可以不用掏了。
现实尴尬
宁愿掏钱不愿献血
不过,出于对无偿献血的不理解,医生经常可以碰到一些人宁可掏钱也不愿献血。“像一些经济条件好的患者,比如一些‘老板’,我们医生告诉他,你用的血都是别人无偿捐献的,你的家属也可以去参加无偿献血,做好事还能退互助金。可是,这些‘老板’却表示,宁愿掏钱也不去献血。”
事实上,这类事情经常发生。
市献血管理中心说,我市有180万外来务工人员,有不少从事的是高危作业,可是他们出了意外需要用血时,医生发现他们绝大多数没有参加过无偿献血。虽然企业比较“爽气”,掏了医药费和互助金,可当医生向企业做无偿献血的宣传时,他们却无动于衷。“我们建议,一些高危行业的人员,可以参加无偿献血。不但帮助了别人,也给自己上了一份‘保险’。”
不过,让人高兴的是,通过大力宣传,无偿献血中的家庭互助、单位互助献血的人数逐渐在增多,团体、个人预约献血也在不断扩大。但是,还有上千万的互助金没有退还,这说明无偿献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市献血管理中心也期待有更多的人来申请退还互助金,咨询电话:87085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