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一起特殊的“事故”。一辆疾驰而来的摩托车和一只大狗发生了“刮擦”,小狗左前腿骨折,摩托车手右锁骨骨折。
到底是谁撞了谁,应该谁赔偿谁,绍兴县法院8月3日做出判决,狗主人赔偿摩托车手。
-关键人物:宋国梁(摩托车手,目前右肩膀粉碎性骨折,被定为十级伤残)
王瑛(狗主人,一家小型机械厂的老板娘)
1.两家人的生活因为一条狗都发生了改变
绍兴县轻纺城东交易区三楼,宋国梁和他老婆守着一间摊位。和所有的摊位一样,这里各色布匹高高地堆放着,占据了大半间屋子。
这些天来,宋国梁老婆心里总是疙疙瘩瘩的,生意好点,货进得多点的时候总免不了要发几句牢骚,“你看看,人家发包都是男人家做的,我们还要叫隔壁的人来帮忙。”
年纪轻轻看起来身强力壮的宋国梁没办法发包的原因,要归咎于去年的一个“事故”———他在骑着摩托车来上班的路上跟一条大狗撞了一头。
这一撞,宋国梁右锁骨粉碎性骨折,伤残鉴定为十级。
现在留在他膀子里还有6颗螺丝2根钢筋,别说是搬个重物,“连洗澡胳膊都抬不上来”宋国梁摇摇头。半年后,这个部位还要再打开来,把那些固定骨头的东西再取出来。
宋国梁的老婆担心着,“以后遇上变天什么的,这手臂肯定还要痛的。”
王瑛是当地一家小型机械厂的老板娘,厂子里进进出出的都是些螺丝、钢钉的小本生意。3年前,为了给厂子防盗,她养了一条狼狗来看大门。两年后,狼狗就七八十公斤了。
一场“飞来横祸”打破了王瑛的平静生活。
一辆行驶中的摩托车撞上了她的狗。事后,大狗被撞得左前腿残疾了,拖在地上伤口老好不了,一个月前,天气太热受感染,死掉了。王瑛不得不又抱来一条和大狗长得很像的小狗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