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曝
签约客户有高额提成
小李是7月底当上杭州太岛的商务代表的,负责销售工作。那时候公司刚开业,一下子招了几十个人。遇到记者采访,她滔滔不绝地说出自己心中的疑问。
小李说,从进入公司的第一天起,就觉得这个将目标客户瞄准中老年人的投资“有问题”。
“签订一个6万元的客户,会有高额的提成。”小李说,第一单提成2000元,以后每单提成3000元,职位较高的经理、处长、总监,提成会更高,多的可以提成6000元以上。
“我实在不愿意欺骗这些投资者。”另一个商务代表小赵说,“每次对客户说的都可能是假的,因为很多公司的真相自己都不知道,所有宣传全是公司负责人交待的。”
小赵很茫然,忐忑不安的他选择了离开。
合同存在严重疏漏
小李说,公司宣称购买林地一年后,如果不愿继续认购林地,投资者可以让公司回购林地,收益同样不会低于投资额的15%,但合同中都没有明确相应责任。
记者看到,合同中没有明确投资到期回购的时间、回购人及不回购由谁承担责任等问题。也就是说,投资者在一年后需要回购时,即使太岛不回购林地,也难以维护合法权益。
●专家解读
林权证不是持证人获利保证
“如果公司倒闭了怎么办?”面对投资者的质疑,杭州太岛称,“你不是有林权证吗,林权证跟房产证一样。”事实并非如此。
“违反法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是根本办不了林权证的,”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官员表示,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林权证只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确认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但林权证不是持证人获利的保证。
该官员特别提醒造林投资者:第一,林权证的式样是全国统一的,由国家林业局监制并统一编号;第二,林权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发证机关一栏盖章,而不是林业局;第三,在基本农田造林不予登记,不发林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