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美国华裔导演胡安的朋友回浙江探亲。在杭州至宁波的快客车上,他看到了车载电视里正在播放胡安导演耗时5年拍摄的影片《西洋镜》。
胡安的美国子安电影制片公司拥有影片《西洋镜》的全部版权和发行权,并于2005年9月授权北京乔安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国内发行。经了解,浙江快客车上的播放行为并未获得授权。于是,美国子安电影制片公司和北京乔安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找到了杭州市反盗版中心和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事务所为在中国区域的反盗版代理人。
调查人员现场从快客司机手中拿到播放光盘,发现影片开头穿插了安全常识和交通法规,后面是一个半小时的《西洋镜》。这版编号为58号的光盘上赫然印着“日日快客播放光盘,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监制”。与司机进一步交流得知,播放光碟并不是个人行为,是由浙江省道路运输协会从2004年起规定的。记者从浙江省交通厅的浙江交通网站“电子政府”、“交通动态”栏目,下载了“浙江省道路客运文化建设活动”一文。中称,“此次活动由日日快客广告有限公司负责VCD影片,向装有VCD车载播放系统的所有营运车辆免费提供,每车每月提供2套。”“全省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可以在8月31日前与浙江省道路运输协会或省运管局客运处联系。”并标明了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碟片和文件上均出现的“日日快客”,全称为“杭州日日快客广告有限公司”。它为客车上的车载电视免费提供播放的碟片,从中插播商家的广告,以获得广告收入。根据该公司的网页广告宣传:日日快客网络拥有上万辆每天奔驶的长途快客、高速班车和全年3—4亿人次的庞大旅客消费群。统一由杭州日日快客独家提供播放VCD碟片。具有不可回避性,强迫收视达90%以上的广告收视率;高频次信息传播,每天每辆车播放4次以上。
日日快客还通知司机:为配合“创文明、抓安全”活动,“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效能行风监督小组将对省客运车辆进行文明、安全等项目定期检查。”事实也确实如此,记者看见,在运管部门定期公布的道路运输违法违章情况曝光台上,详细公布了监督检查情况,有违章日期、车号、车属单位、违章记录、班线班次等,违章状况除了“驾驶员未系安全带”外,以“未播放监制碟片”为多。以去年7月25日的不完全统计为例,当天曝光的12家客运公司25起违法违章中,“未播放监制碟片”就达16起之多。
调查人员掌握了《西洋镜》影片被侵权的相关证据。同时,他们敏感地察觉到,被侵权的肯定不止这一部影片。快客车上的光碟每15天就要更新一批,会不会有新的侵权作品出现?7月12日,正是公司发放光盘的日子,晚上9点多,执法人员从成堆的货物中查获了5000余张涉及《精武家庭》等影片的光碟。经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鉴定,这批光碟属非法出版物。杭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5000余张涉及《精武家庭》等影片的非法光碟已被没收,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制定当中。
也正是在这一天,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将严惩从事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不法分子。
与此同时,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也分别发往经营宁波快客的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日日快客广告有限公司。发给前者的函中指出: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西洋镜》影片,侵犯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要求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将有关光碟回收给权利人,并赔偿人民币456万元。
7月20日,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函,认为“本公司所属有关车辆播放的VCD是根据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求,并由专业公司提供,供旅客在途中免费观看,不应有著作权方面的纠纷,即使有也应由责任方承担或处理,而不应由本公司负责。”
而据浙江省交通厅运管局办公室负责人称,此事与他们无关,是日日快客的问题。他们“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在VCD光盘上标注‘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监制’”。
万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敏告诉记者,对于《西洋镜》的侵权问题,他们现在正在和相关几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将代表权利人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