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疲劳饥饿等原因与死因有关
在整个留置盘问期间,覃刚山一直被两手分开铐在窗栅上,两脚戴着脚镣站立在窗栅前,且没有吃过任何食物,仅喝过一两次水,且没有得到过休息。经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发现死者覃刚山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主要集中在两下肢及头部,两下肢皮下出血深达肌层。
法医分析认为,死者覃刚山系肝脓肿引发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在其原有疾病病理改变的基础上,体表外伤、疲劳、饥饿、高温、精神紧张等多种因素使其机体耐受力下降,对其死亡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去年7月25日,温岭市公安局向死者覃刚山家属赔偿了人民币20.7万元,死者家属承诺不再追究民事责任。但此后,死者家属向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要求追究经办民警玩忽职守罪,台州市人民检察院遂指定黄岩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庭审:围绕是否“玩忽职守”辩论
昨天的庭审从上午8:30开始,法官说,不管最终如何判决,这起案件对执法者和法律工作者都有教育和警示意义。
公诉机关认为,覃刚山在外表出现明显伤痕时,看管民警应及时向公安局汇报,但负责看管覃刚山的协警对此视而不见,在留置盘问12个小时以后没有给疑犯安排休息。
同时,违反使用警械规定,将覃刚山一直铐在窗栅上,没有让其休息。尤其在第二天中午,覃刚山情绪出现稳定时,谢卫军没有通知看管协警打开覃刚山的手铐、脚镣及头盔,最后导致覃刚山在留置盘问21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经办民警谢卫军的行为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
被告人谢卫军认为,他吩咐协警给有自残自杀倾向的覃刚山戴上摩托车头盔、手铐、脚镣,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他的人身安全。
其辩护人则认为,7月7日中午以后,覃刚山的情绪虽然有所缓和,但仍然有自残自杀的行为,因此,谢卫军没有打开戴在覃刚山身上的警械。在继续留置盘问的过程中,看管人员多次给覃刚山送水送面包,但覃刚山不吃,被告已尽到了自己的职责。同时,太平派出所成立了看守组,等于是派出所里的“看守所”。太平派出所没有设立候讯室,主要是基层派出所硬件建设达不到要求造成的。因警力紧张,派出所雇佣协警看管疑犯,跟太平派出所警力严重不足有关,最后造成意外,是否要民警个人来承担责任?
辩护人还认为,谢卫军叫人给覃刚山戴警械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同时,谢卫军已将看管任务交给了看管组的协警,就不再有看管的责任。辩护人同时认为,覃刚山的饥饿、疲劳都是自己造成的,如果派出所建有“候讯室”,也就不会发生本案了。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没有构成玩忽职守罪。
庭审至下午1点钟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