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晚,更是发生了偷捕者围攻阻挠渔政执法队员执法事件。
临安市渔政大队大队长朱卫斌告诉记者,8月30日晚上9点不到,他们联合当地派出所、水政中队等十余名执法人员前往青山殿水库执法检查。
“当我们行至河桥镇境内水面时,发现有不少当地村民在偷捕水库里的养殖鱼,便上前阻止,谁想到被当地村民阻挠围攻,执法被迫中途停止,双方还僵持了10多个小时,直到当地政府出面协调。”朱队长说。
据陈敏光称,双方僵持的原因是捕鱼者要求执法队员赔偿损坏的鱼网。
在河桥镇政府组织的协调会上,渔政执法大队鉴于执法程序合法、采取措施得当,坚决回绝了村民的要求。
“不过后来还是由村里出面赔偿了村民的鱼网费用,执法队才得以离开。”陈敏光对此表示十分不解,“他们是在偷我养殖的鱼,怎么还要赔他们的鱼网费呢?”
该保护有限的渔业资源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河桥镇政府。镇政府的童书记向记者坦言,发生在8月30日晚的事确实存在。
“主要是水库沿岸泥骆村和白下村的村民。因为当初建造水库的时候征用了村民的土地,每亩7000元,现在村民们觉得这个价钱在目前来看太低了点,而他们又有多年来捕鱼的习惯。”童书记说,“另外,承包人在承包水库养鱼时没有和我们以及村民沟通,所以很多村民并不知道他养鱼的事。”
童书记表示,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妥善处理此事。“水库里养鱼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保护了有限的渔业资源,是件好事。我们准备和承包者以及青山殿水库负责人协商出一个对策,既要保护承包人的利益又要能让老百姓自觉遵守。”童书记还表示,他们也组织人员到村里宣传渔业法,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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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