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敲门
9月2日凌晨1时许,小青(化名)在党山镇老乡的房间内睡觉,一自称是贵州盘县的陌生男子以找人为由进入其房间,实施暴力强奸。
随后,警方在坎山镇附近将嫌疑人蒋某抓获。
姚利民解析:小青犯了最大的忌讳:没警惕心,让陌生人进屋。
不要随便让陌生男人进房间。卧室应备有易开关的灯,需要时马上照明。电话放床边,必要时报警。
爬窗潜入
9月12日凌晨2点多,小芳(化名)在家睡觉时,被人爬窗潜入其5楼的家,遭人强奸。嫌疑人已被抓。
8月上旬,某小区业主小白(化名)睡觉时,被人爬窗潜入,嫌疑人偷东西后对小白企图实施强奸,未遂后逃跑。
姚利民解析:开窗睡觉,犯罪分子犯罪第一步得逞。
多数强奸犯实施犯罪时都是临时起意,动机是偶然的。有的犯罪分子第一目标是偷财物,看到被害人穿着性感,激发了他实施性侵犯的欲望。
关好门窗,将门反锁。不要穿过于暴露的衣服。
性变态是新动向
根据已发的强奸案来看,刑侦专家认为,犯罪分子不正常的心态,也会促使其实施性侵犯,属“性变态”。
这些犯罪分子喜欢看到对方遭暴力时的痛苦表情,受刺激而产生快感。
还有环境刺激所致的犯罪,如幽暗的光线、密闭的环境等。
性侵犯形成必须有三个条件:时间、空间、氛围。
如,犯罪分子有意在深夜、较偏处下手。
对熟悉男性不可放松警惕
熟人也会作案,他们可能是你男朋友、上司或同事。如在私家车里,容易发生性犯罪。
一些罪犯一次得逞后,被害人因传统观念束缚不敢报案,促使犯罪分子连续作案,对被害人继续进行性侵害。
姚利民提醒:女性遭遇侵犯后,不要洗澡,第一时间报案,尽量保护好各类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