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走了。她生前存了10万元,我却不知道存折密码。”昨天,黄先生拨通了12345电话:他带着妻子的死亡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去取款,遭到了拒绝。邮政储蓄的工作人员让黄先生去办理公证手续,这让他很想不通。
丈夫取钱遭遇公证“尴尬”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让我们先听听黄先生的叙述:
两个月前,我的妻子发生意外不幸死亡。办丧事等花去不少钱,手头也慢慢紧张了起来。妻子生前在南星桥邮政储蓄所开过一个账户,里面有我们10万多元的存款。
我和家人就商量着,打算把存款取出来。
因为账户是妻子去办理的,我不知道密码,只有妻子留下的存折。取款前,我特意准备了妻子的死亡证明以及婚姻关系证明,但还是被储蓄所工作人员拒绝了。
为了将存款取出,邮政储蓄所跑了好几趟,但答复都一样。他们告诉我,必须要出具遗产公证书。
我听说,办公证不但麻烦,而且还要缴费,我有点舍不得。后来我提议,我们全家带着身份证,一起到储蓄所将钱取出来,可工作人员还是不答应。
实在没办法,我今天只好打算去办公证了。可我实在想不通,取自家的钱为何要公证?
“死亡账户”取钱要先公证
听完黄先生的叙述,记者咨询了杭州市邮政储汇局。
相关负责人严先生说,要求黄先生去办理遗产公证,是正确的做法。
按照有关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的权力,应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会以此作为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的条件。“如果继承权发生纠纷,那么还要先去法院判处,拿着判决书来取钱。”严先生说。
南星桥邮政储蓄所工作人员表示,黄先生办好遗产公证后,再带上死者的身份证、死亡证明,就可以将账户里的钱取出。
公证为避免遗产分配纠纷
据杭州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办理遗产公证,首先需要到公证处领取一张表格。办理相关身份证明后,父母、配偶、子女等人一起去公证处,当面协商遗产分配问题,再由公证处出具遗产公证书。公证费为公证总金额的2%。
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倪智敏律师分析说,遗产公证可以避免亲人间发生遗产分配纠纷。黄先生夫妇俩的10万元存款中,有一部分属于黄先生妻子的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其中除黄先生外,还包括妻子的父母及黄先生的孩子。储蓄部门要求遗产公证,正是为了明确所有继承人是否都打算取钱,以及具体分配问题。
倪律师说,“死亡账户”取钱要出具遗产公证。虽然法律条文没有详细规定,但是如果继承人较多,银行一般都会这样要求,以避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