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造假的药品以中成药居多。宁波药监部门查获的假药均为中成药。分析认为,造假贩假者钻了“药效慢吃不死人”的空子。
二是外包装精致,说明书与真品基本没有区别或只有细微区别,一般人很难辨别。如慈溪查处的假冒“采乐”,其外包装与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非处方药“采乐”相似,只是商标有点模糊。加之其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等一应俱全,很难分辨真伪,轻易即可流入一些正规医院和药店。
三是夸大疗效范围。在市区一家药店发现的非处方假药“乌贝颗粒”,标示为安徽先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明明只适用于治疗胃痛泛酸,却被夸大为能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且有可收敛止血的功效。显然该药所标明的主治功能超出规定范围。
暴露药品监管漏洞
药品销售总代理制使医药代表销售正品时夹带“私货”;管理部门酝酿管理办法
宁波市药品稽查支队相关负责人认为,导致假药流入正规医院、药店的主要原因是流通环节出了问题。由于目前药厂销售产品实行的是总代理制,由销售公司再委托医药代表推销药品,给医药代表在销售正品的时候也夹带销售一些“私货”的空子,使得假药进入正规的流通渠道成为可能。另外,一些药店贪图便宜,从不正当渠道进药,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针对假药案出现的新情况,宁波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史小华认为,“一些企业和不法分子为一己私利以假充优,将药品制成毒品,既是市场经济不完善带来的体制性‘毒品’,也暴露出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障碍。身负公共责任的政府部门决不能层层失守,让攸关性命的药品安全监管形同虚设!”
“药品是特殊商品,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GMP管理组织生产。令人忧虑的是目前许多正规制药企业也很难完全按以上标准生产,更需要药监部门瞪大眼睛!”史小华介绍,宁波每年从全国各地进入的药品多达5000个批次。为加大抽检范围和力度,宁波市政府将在今年首次拨付150万元专款的基础上加大抽检力度。与此同时,这位局长说,针对现阶段药监部门人少线长,难免有疏漏的现状,建立“黑名单”,实行信息化管理不失为强化监管的有效对策之一。即对生产过“问题药品”或被查获有销售过假药、劣药“前科”药厂的产品实行重点监管,对不同批次药品加大抽检力度,以期最大限度地保障百姓用药安全。
针对医药代表流动性大、尚无行业准入资格制度的管理缺陷,宁波市医药行业协会正在酝酿出台《宁波市药品营销人员管理办法》,将对药品营销人员实行包括资格准入、年度注册等内容的执业资格证制度。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也正在制定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